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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硕士辅导员公告

时间:2026-05-12 10:57:44 点击: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硕士辅导员公告

为加快中国特色世界一流飞行大学的建设,满足教学、科研、飞行训练工作的需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根据国家、民航局、四川省相关规定及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事业编制硕士研究生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简称“中飞院”,创建于1956年,是中国民航局直属的部省共建本科高校。学院作为国家全过程培养民航高素质人才的主力军、主渠道、主阵地,经过近70年的建设发展,形成了理、工、文、管、法、艺、教育多学科协调发展,以培养民航飞行员、工程技术和民航运行管理人才为主的办学格局,其中全民航70%的飞行员、80%的机长、90%的功勋飞行员从这里启航,被誉为“中国民航飞行员的摇篮”,成为世界民航职业飞行员培养规模最大、能力最强、安全最好、质量过硬,享誉国内外民航的高等学府。

学院本部位于成都平原腹地的四川省广汉市,校区地跨川豫两省五市,占地面积19000余亩,设有广汉校区,成都天府校区,在四川新津、广汉、绵阳、遂宁和河南洛阳建有5个飞行训练分院,管理运行5个通用和运输机场,在四川自贡、金堂、阆中,重庆永川、山西芮城建有5个训练基地,与北大荒通航、中航飞校共建北大荒训练基地和梧州训练基地,建成地跨6省市的南北训练网络;拥有奖状CJ1/M2(Cessna525)、西门诺尔(PiperPA-44-180)、赛斯纳172(Cessna172R/S)、钻石20(DA20-C1)、阿古斯塔AW109(AW109SP)、罗宾逊R44(RobinsonR44II)等20种型号383架初、中、高级教练机,以及空客、波音等40台飞行模拟机和练习器,500多台各型航空发动机,涵盖了涡扇、涡桨、涡轴、航汽活塞和航煤活塞发动机。

学院天府校区位于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未来科技城福田街道,距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约5公里,总投资约100亿元,占地1439亩,包含12个科研实验室、6个行业实训基地和中国民航高高原医学研究中心,按满足2030年在校生2.5万人需求设计。自2024年2月,天府校区已正式开启运行。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3万人,其中飞行技术专业学生1.1万余人。建校以来,学院累计培养了近20万名各类民航专业技术人才,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专业领域涌现出了大量引领民航业安全发展的管理人才和杰出校友。他们中有以“中国民航英雄机长”刘传健为代表的“中国民航英雄机组”成员;有勇斗歹徒、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反劫机英雄杨继海、王仪轩、张远生、阎文华;有感动中国的英雄机长倪介祥;有飞越科索沃战火的英雄机长刘晋平;有南沙永署礁机场校验试飞机组成员以及国产大飞机C909、C919、AG600首席试飞机组成员等等。

自建校以来,学院始终全面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继承和发扬人民军队“红色基因”,秉承“远举高飞,博学笃行”校训,弘扬“忠诚团结,勤奋严谨,安全精飞,求实创新”校风,厚植“人民送我学飞行,我学飞行为人民”的宗旨意识,传承“帮思想、教技术、带作风”育人“九字经”教风,形成了具有中飞院特色的大学文化,被中央媒体评价为“飞得正、飞得高、飞得远”。中飞院依托于行业,奉献于共和国的蓝天,在新的发展时期,正向着中国特色世界一流飞行大学的建设目标勇毅前行。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取得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并完全符合《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硕士辅导员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6)对应聘人员的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5月1之后出生)。

(7)英语水平须达到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报考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雅思考试5.0分及以上;托福考试50分及以上;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留学,并取得学历学位。

(8)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9)凡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按照本人应聘的岗位提供所要求必备的各种证件原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解聘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名额、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均为事业编制员工。

(二)学院对招聘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须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不少于4年。

(三)学院根据招聘人员受聘岗位等级发放各项工资待遇。同时,按规定发放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

四、报名、缴费、岗位调整及打印准考证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6年5月13日10:00至2026年5月28日12:00。

网上缴费:2026年5月13日10:00至2026年5月28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5日。

笔试时间:2026年6月6日9:00至2026年6月6日11: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进行报名。此次网上报名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请考生务必严格按照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报名,条件不符合者请勿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报名须知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注意事项等内容,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注册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上已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报名;未注册过的,请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个人照片后按要求上传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头像证件照,格式为jpg.)。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3.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须上传《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确认无误后提交,以便学院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

本次笔试考试不设网上资格初审,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中国民航飞行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最终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5.网上缴费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6.打印《报考信息表》

通过缴费成功的报考者,须及时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3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应聘人数(以缴费后确认人数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3:1)的,由学院调减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学院将于2026年6月3日前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人才招聘网站上予以公布。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须于网站公布时间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驾驶证)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

五、考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要求,结合我校招聘工作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原则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1科,笔试科目为《高校辅导员综合能力测试》,均为客观题。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100分。笔试范围主要为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或岗位职业基本要求,包含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会议精神、理论知识,以及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时事政治等内容。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6年6月6日,具体时间段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于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因应聘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3:1)的,该岗位予以调减或取消。

4.笔试总成绩的公布

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最低合格分数线于6月下旬在学院人才招聘网站公布,请报考者及时上网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该岗位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80%,低于此分数的考生不能进入此次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三)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学院根据最低合格分数线、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人才招聘网站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根据学院工作安排,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信息将在学院招聘网站上公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人才招聘网站。

3.面试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

(1)《报考信息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已经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26届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所在学院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名称为准;

(4)外语过级证书、成绩单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需提供应聘人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1份;

(6)与报考资格相关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无论报考任何岗位,面试前均须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院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如笔试成绩相同,一并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名单、递补审查时间、递补审查地点将在学院人才招聘网站公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面试资格审查环节,因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3:1)的,该岗位予以调减或取消。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人才招聘网站。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5.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聘用。

辅导员岗位面试包含心理评估、综合测评环节。

心理评估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心理素质与心理状况。评估结果作为学院审定报考人员聘用资格的重要依据,不计入考核成绩。该结果不对外公布,严格为报考人员保密。

综合测评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

6.面试成绩公布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学院在人才招聘网站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学院将组织面试合格人员的资格审定工作,通过审定的人员,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1:1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学院组织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征得同意后,由学院统一安排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最终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综合考察

学院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包含个别谈话、档案审查、外调政审材料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八、复核把关

学院组织对通过考察环节人员进行准入查询,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予聘用。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复核等流程均合格的报考者由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民航人才网和学院人才招聘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岗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审核确认和签订聘用合同

公告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到学院人事处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2026届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以通过教育部确认后的时间为准(确认时间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

(二)已毕业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三)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书、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四)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拟聘用人员要保证提供的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赔偿由此给学院带来的经济损失,其一切后果自负。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此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民航人才网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人才招聘网站上予以公告,并以最新公告内容为准。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学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38-5182006、5182112(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人事处);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028-86740101。

(五)监督电话:0838-518200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纪委)。

(六)电子邮箱:gkzp@cafucrsc.cn。

(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人才招聘网站网址:https://rszp.cafuc.edu.cn/。

(八)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人事处所有。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2026年5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硕士辅导员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作者: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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