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6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本公告和《绵阳市游仙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含试用期)。
4.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绵阳市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本区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9.四川省以外的公费师范生,未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10.委培生、定向生,未经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进行网络报名。凡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考生,应按相应岗位资格要求自愿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兼报。
(一)陕西师范大学专场报名
高中数学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30302)、高中物理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30304)、高中化学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30306)、中等职业学校数学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30310)、初中数学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30314)、初中物理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30312)、初中化学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30320)、小学数学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30324)在陕西师范大学专场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西安陕宾雀笙酒店(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北路1号<丈八东路陕西宾馆东门19号楼>)。
(二)其他岗位预报名。根据招才引智安排和岗位需求,游仙区将赴外地(高校)进行岗位推介,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考生可在推介地进行预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资格审查通知单》。
(三)其他岗位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详见绵阳人事考试网。
特别提示:预报名的考生须持《资格审查通知单》,在现场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地点直接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绵阳市游仙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粘贴1寸标准证件照)1份(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以及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本人承诺书,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为准。因不符或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而被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有效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本人承诺书。因不符或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而被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7.2023年毕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须提供入学时与所读大学签订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原件和复印件1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四川省以外的公费师范生报考须提供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招聘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面试考核
(一)陕西师范大学专场面试考核
面试时间: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
面试地点西安陕宾雀笙酒店(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北路1号<丈八东路陕西宾馆东门19号楼>)。
面试方式:采取说课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低于75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特别提示:
1.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过多时,由游仙区教体局、游仙区人社局确定是否进行初选。初选结束后,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初选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2.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按主考成绩高低排序,主考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游仙区委人才办、游仙区教体局、游仙区人社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考成绩高低排序,主考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最终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
3.面试考核、初选、签订《就业协议书》相关具体事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相关考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其他岗位面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详见绵阳人事考试网。
五、体检
(一) 陕西师范大学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为参加体检人员。其他场次根据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按主考成绩高低排序,主考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游仙区教体局、游仙区人社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考成绩高低排序,主考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所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游仙区教体局、游仙区人社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考成绩高低排序,主考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对统筹设置、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该岗位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若面试成绩相同,按主考成绩高低排序,主考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以及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规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游仙区人社局审核确认。游仙区人社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人员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有关调整、补充、提示、面试、体检、公示等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此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符合绵阳市引进人才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
(四)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教师资格证相关问题由游仙区教体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游仙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有关人才招引政策,由游仙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绵阳市游仙区委组织部0816-2284551
绵阳市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 0816-2292766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5037178
监督电话:
中共绵阳市游仙区纪委、绵阳市游仙区委 0816-2272758
附件1:绵阳市游仙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绵阳市游仙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docx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