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要求,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促进洪湖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114名、公办幼儿园教师3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二、招聘条件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岗位条件
具体条件以《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为准。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教师、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以本科学历报考的,要求本科是通过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在就读院校;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以专科学历报考的,要求专科是通过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在就读院校。
5.持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其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幼儿园教师岗位,原则上应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如果持有其他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要求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对口。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报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教师岗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和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洪湖市在编教师不得报考,其他在编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包括网上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审批聘用等环节,严格按照《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要求执行。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9:00至3月21日17:00,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行,考生应按省公告规定时间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入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
笔试由全省统一组织,笔试成绩将于5月下旬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入围人选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布的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名单;因教育教学需要,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信息发布平台
本次招聘考试的招聘公告、结果公示等信息,均在洪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洪湖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
欢迎各位有志青年报考洪湖市教师岗位,敬请关注相关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或加入“洪湖2023教师招聘群”QQ群(群号673661125),第一时间了解招聘工作动态。洪湖市教育局招聘工作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16—2439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