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2023年“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 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1号)
为多渠道引进人才,进一步加大我县教育引才力度,加强教育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经县政府批准,决定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白沙黎族自治县2023年“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 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乐于奉献,有志从事民族地区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书面表达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六)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7日之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3月17日之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四)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五)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六)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七)失信被执行人;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制定、核准公开招聘方案,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考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发布公告
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2日,在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baisha.hain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17日9:00至2023年3月21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21日9:00至2023年3月22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点击链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公告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网址:
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056
3.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大小不超过2MB):
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③毕业证书;④学历证书;⑤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应届生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⑥普通话证书,普通证书等级需二级乙等以上,报考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⑧其他地区在编单位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三)资格初审
对报名者按规定进行严格的资格条件审查,审查结束,将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公示时间:2023年3月21日下午15:00,现场报名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公示时间:2023年3月23日上午8:00。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的40%,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公告。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所在考点及通过白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安排如下:
资格复审地点与笔试地点相同,资格复审时间以发布公告为准。
以上时间、地点及招聘岗位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白沙县人民政府网。
(3)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公告通知时间,到资格复审地点提交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纸质资格复审材料,其他地区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岗位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复审通过的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报考人员没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而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按不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在资格复审期间,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公布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
3.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包括:①备课。考生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②试讲。考生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评委根据考生试讲内容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的60%,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4.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
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考试综合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专业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名。综合成绩在白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五)体检与公示
按报考岗位的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和招聘岗位实际聘用职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行体检。
报考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体检结果在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六)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核实考察对象人事档案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阶段无法提供有关材料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经考试、考察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选,报县政府审批,审批同意聘用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用人单位负责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所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所聘用人员在我县或乡镇最低服务年限6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申请调离我县。
五、有关待遇
(一)住房保障
学校为教师提供周转宿舍,若无法提供周转宿舍,县政府将提供公租房,房租在第一个聘期(6年)内免交。另也可以选择依据《白沙黎族自治县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白府办〔2019〕4号)和《白沙黎族自治县教育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等有关规定,符合保障条件的教师可以享受人才公寓、购房补贴或租赁补贴,已入住公租房的,须退回公租房并补交居住期间产生的租金后,方可申请人才公寓、购房补贴或租赁补贴。符合我县安居房购房条件的,可以依据我县安居房政策以政府指导价格在我县购买一套安居房。
(二)生活保障
提供工作和生活等方面基本条件,并购买不高于1万元生活必需品供其使用(为有住宿需求者提供)。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证个人通讯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误考、缺考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整个招聘过程对考生资格进行全程审查,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予以取消。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整个招聘过程都将在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
七、纪律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一)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联系方式
1.监督举报电话:0898-27723287
2.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989-66502026、0989-66755313
3.招聘政策解答咨询电话:0898—27726008。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注: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