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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招聘公告(2号)

时间:2023-03-21 21:15:24 点击:

2023年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公告(2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35号)文件精神,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工作人员2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0日至2005年3月20日期间出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1.金融学院金融管理专业教师

(1)岗位级别: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2)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3)招聘人数:1

(4)招聘岗位条件: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金融学专业,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金融学、金融工程、投资学、保险学、金融数学、信用管理、经济与金融专业。  

2.金融学院金融科技应用专业教师

(1)岗位级别: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2)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3)招聘人数:2

(4)招聘岗位条件: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金融学专业,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金融学、金融工程、金融数学、经济与金融、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

3.会计学院大数据与会计专业教师1

(1)岗位级别: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2)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3)招聘人数:3

(4)招聘岗位条件: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会计学专业,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

4.会计学院大数据与会计专业教师2

(1)岗位级别: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2)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3)招聘人数:1

(4)招聘岗位条件: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税务专业,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税收学、财政学专业。

5.会计学院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

(1)岗位级别: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2)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3)招聘人数:1

(4)招聘岗位条件: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会计(学)、资产评估、审计、财务管理专业,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会计学、资产评估、审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6.经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教师

(1)岗位级别: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2)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3)招聘人数:2

(4)招聘岗位条件: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学、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专业,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7.经济管理学院融媒体技术与运营专业教师

(1)岗位级别: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2)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3)招聘人数:1

(4)招聘岗位条件: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新闻传播学、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专业,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工商管理、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动画专业。

8.信息技术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师

(1)岗位级别: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2)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3)招聘人数:3

(4)招聘岗位条件: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类专业。

9.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专业教师

(1)岗位级别: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2)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3)招聘人数:2

(4)招聘岗位条件:35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研究生学历学位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中国近现代史、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专业。

10.基础教研部体育教师

(1)岗位级别: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2)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3)招聘人数:1

(4)招聘岗位条件: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运动训练、体育教育专业。

11.基础教研部语文教师

(1)岗位级别: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2)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3)招聘人数:1

(4)招聘岗位条件: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国语言文学专业。

12.教务处专业建设教师

(1)岗位级别: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2)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3)招聘人数:1

(4)招聘岗位条件: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用经济学、会计(学)、财务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金融学类、财务管理、会计学、资产评估、审计学专业。

13.学生辅导员1

(1)岗位级别: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2)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3)招聘人数:3

(4)招聘岗位条件:35周岁及以下,男,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专业不限,具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班长、团支书、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或具有专职学生工作经历(至少半年)。

14.学生辅导员2

(1)岗位级别: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2)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3)招聘人数:3

(4)招聘岗位条件:35周岁及以下,女,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专业不限,具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班长、团支书、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或具有专职学生工作经历(至少半年)。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rsccfc@163.com)的方式进行,由我单位受理。咨询电话:0431—80580309、80580311。

  (二)报名时间。

1.序号1-12号岗位:2023年3月31日8:00—4月3日16:00;

2.序号13-14号岗位:2023年4月6日8:00—8日16:0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填写《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从网上下载填写),并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汇总成一个PDF或WORD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M)一同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岗位+考生姓名”,如:学生辅导员1张三)。应提交的佐证材料包括:

(1)身份证扫描件;

(2)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其中在读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思政课专业教师岗位的考生需上传中共党员证明扫描件(附件3);报考学生辅导员1和2岗位的考生需上传中共党员证明扫描件(附件3),及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或聘书扫描件。 

以上材料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初审合格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接受资格复审。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资格审查结果由学校回复邮件或电话通知。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学校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学校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为保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本次招聘所有教师岗位均设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分数为65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每个岗位面试采取的具体方式由学校另行通知。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5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两轮面试或笔试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进行两轮面试或笔试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每组面试或笔试加试成绩1:5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首轮面试或笔试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https://www.cjgz.edu.cn/index.php)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学校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431-80580309、80580311(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431-80580302(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纪委(省监察委员会驻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

  主管部门电话:0431—82728995(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人社部门电话: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1:2023年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xls

附件2: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中共党员证明模板.doc

附件4: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证明模板.doc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3月20日


全国教师招聘QQ交流群:616777833


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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