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县2023年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公告
为促进长海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部分高校自主招聘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0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大连市长海县2023年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辽宁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音乐、美术学科可不受师范专业限制),应届毕业生包括2023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2021届、2022届)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有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条件;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和相应学位应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
7.具备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
8.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定向生、委培生及辽宁省以外生源公费师范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考生所在学校网站或学校公众号上发布,发布公告时间:2023年4月4日—4月6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7日—4月10日下午16:00止。
2.报名方式:按照招聘计划(附件1)中注明的“报名方式”要求,通过邮箱上传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报名须上传审核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压缩后打包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件和压缩文件名均为:“岗位识别码+招聘岗位+姓名”,压缩文件大小不超过50MB。
3.报名时须上传的材料及顺序为:
(1)《大连市长海县2023年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填写并A4纸打印,本人签字后上传;
(2)身份证(正、反面);
(3)教师资格证及网上确认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成绩单的,提交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成绩单;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所有报考人员都要上传手写并签名的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3);
(4)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学历认证(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学历认证(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毕业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的,上传学信网学历认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时上传手写并签名的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承诺书(附件4)。
(5)所报学历已完成学期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6)本人简历(A4规格,包括考生自然情况、所获荣誉和社会实践等);
(7)《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8)政治面貌为党员或预备党员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学生党员证明》(附件5);
(9)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和招聘岗位所需其它证明材料(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各项荣誉证书、奖学金、能力等级证书、论文、课题、竞赛、其它获奖证书等),同一类型多个证书的,上传最高级别证书即可。
以上提交的材料复印件一律使用A4规格的纸张,并按照上述顺序排列,纸质版资格复审时提供。
4.相关要求: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上传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的考生,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且应聘岗位专业要求要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重复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3)原则上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2: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的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经本人同意可以调整到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初选
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和面试初选赋分,面试初选赋分为材料评价(根据考生上传材料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每个报考岗位按2: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的最后1名人选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长海教育网发布,同时发布面试时间、地点、要求以及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教材版本。因考生上传资料不全,无法辨别或附件损坏无法查看,导致资格审查无法进行的,报名无效。
(四)面试
现场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主要考查考生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基本教学素质与方法等。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长海教育网。
(五)现场资格复审
考生携带原始证件和复印件(与网上上传材料一致)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长海教育网,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方能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
(六)签订就业协议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察和体检人选,立即进行现场签约,签约与资格复审同一天进行。放弃现场签约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并列者,按照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综合评价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就业协议签订后,用人单位和个人均要严格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按协议约定执行,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解约除外。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进展情况确定考察和体检时间,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入围人员还需出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八)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长海教育网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服务期限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申请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同级人社行政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适合教育教学工作或出现重大事故,学校可予以解聘。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在招聘期间请留意长海教育网,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3.疫情防控工作将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严格落实责任,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全力以赴保障全体考务人员和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通知通告,同时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七、咨询服务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咨询电话:0411-39371508,0411—39371509。
附件1.大连市长海县2023年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大连市长海县2023年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名表.docx
长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海县教育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