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聊城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聊城幼儿师范学校是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是山东省精神文明单位、山东省文明校园。根据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和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热爱教育事业,德行良好;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23年聊城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个人报名及查询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4月18日11:00-4月21日16:00
报名网址:聊城幼儿师范学校官网
http://www.lcyesf.com/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等其他证书的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人员在招聘学校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学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023年4月20日16:00后,学校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二)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4月18日11:00-4月21日12:00
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学校进行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后退回;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退回补充。48小时内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
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学校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0635-7132707。(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4月18日11:00-4月2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要求,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次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报名人员,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4月21日18:00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cyszp@163.com,并拨打电话0635-7132707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5月4日9:00-5月7日9:30登录聊城幼儿师范学校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3年聊城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2023年聊城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时使用)。
(五)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学校负责组织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提交时间和方式在聊城幼儿师范学校网站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为教育类,各岗位均考一科。考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上午9:00-11:30。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范围的报名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学校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进行2次。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聊城幼儿师范学校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报名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在聊城幼儿师范学校官网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进行1次,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学校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聘用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五年内不得调、考出本单位。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因特殊原因,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聊城幼儿师范学校网站发布。
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公告及附件的相应规定。本公告由聊城幼儿师范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635-7132707
监督电话: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5-8288776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0635-8242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