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县2023年“书记进校园”活动暨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人才工作要求,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解决中学师资力量急需问题,现开展2023年度“书记进校园”活动暨校园招聘教师工作。根据《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普通中学急需紧缺学科教师2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友谊县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任务;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相应层次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5.学位: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6.所学专业需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
7.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2.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行政处罚拘留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5.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友谊县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2023年4月22日上午(9:00--12:00),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3年5月13日上午(9:00--12:00),牡丹江师范学院。
2.报名提交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2023年毕业生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明》参加报名(本科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需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2张1寸蓝底近期正身免冠照片;
(5)《友谊县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
(6)已就业的毕业生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友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关注友谊在线微信公众号。
(二)现场报名
应聘者需携带相关材料现场报名,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报名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低于该比例则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结合我县急需紧缺的岗位等实际情况,经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1.方式: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的形式,说课内容为报考学科现行教材,面试当天抽取说课和答辩内容,指定时间、地点备课,满分为100分,其中:说课70分,答辩30分。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以内,答辩时间5分钟以内,说课和答辩同时进行,面试顺序当场抽签决定。
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导致实际面试人数低于规定要求比例,仍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的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自行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未按规定时间向县教体局出具体检结果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报告将由友谊县卫生健康局安排相关负责人员进行审核。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者,可在知道体检结论当日向县教体局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针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且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签订协议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如有不予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考察资格,经本人或专家组联合签名确认,可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补充人选。
(七)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考核拟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招聘条件;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并提供无劣迹证明。出现的空缺不进行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友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匿名或以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含试用期),本次招聘岗位设置最低服务年限8年,被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出现岗位空额不递补。聘任的应届毕业生需与县教育和体育局及所在院校签订三方协议,待其正式毕业考察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服务期内不得通过考试、调动、借调等方式到友谊县教育系统以外的岗位工作,否则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处理,不予提供本人档案及相关调档手续。
七、管理和待遇
1.工资待遇。报考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县级事业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待遇,经费形式按聘用单位现行方式执行。
2.政策待遇。
(1)住房待遇: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入住期限为10年。10年内个人及配偶、子女名下在县内有住房的应予搬离。若10年期满后仍无住房的,根据本人申请,缴纳一定标准的优惠住房租金,可继续使用人才公寓。引进的人才符合入住条件但未能入住的,给予住房补贴(依据市场价格而定),建立轮候名单,待有空房后安排入住。
(2)购房补贴:对此次引进的高学历人才,录用在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并在我县购置商品住房的,统招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3)生活补贴:对此次引进的高学历人才,经年度考核且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统招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10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10年)。
(4)配偶安置: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配偶有意愿来友谊县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经其工作单位同意调转的前提下,按工作性质、专业岗位对口原则给予安置;企业人员推荐到县内企业工作;未就业但符合条件人员,可给予签定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聘用协议、政府聘用人员等方式解决就业。
(5)子女入学: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来友谊县入学,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按免试就近原则优先安排入学。
(6)医疗健康: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每年可享受我县人民医院免费体检一次。
(7)旅游体验: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每年可享受全家县内景区免费旅游一次。
八、其他
1.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组织招聘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应聘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友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且准确提交有效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招聘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本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友谊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和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智慧,联系电话:0469-5821995
监督举报电话:0469-5816987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