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教育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和市教育局转发《黑龙江省教育厅开展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有关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黑龙江省方正县户籍、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人员,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品行和犯罪记录。
(二)具备《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四)普通话测试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以上)。
(五)经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二、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00至5月8日17: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为:2023年6月8日9:00至6月19日17:00。
凭《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选择第二批次网报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按上述时间要求,登录中国教师资格认定网(网址www.jszg.edu.cn),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按照系统要求上传)。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选择的认定机构为户籍、居住地、所在地的方正县教育局;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的认定机构为哈尔滨市教育局。
(二)体检
1.上半年第一批次体检时间:2023年4月17-5月8日。
上半年第二批次体检时间:2023年4月17-6月21日。
2.体检地点:方正县人民医院。
3.具体要求:
(1)申请人自行联系医院并持体检表空腹参加体检(体检表双面打印);
(2)申请人向医院缴纳体检费;
(3)体检照片如是粘贴件,需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三)现场确认
1、上半年第一批次现场集中确认时间:2023年5月9日—5月12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30。
上半年第二批次现场集中确认时间:2023年6月26日—6月29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30。
2、现场确认地点:方正县教育局四楼教师工作股
3、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经国家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3)《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扫码签字上传,上传完自行打印申请表,检查个人承诺字样内容是否清晰)
(4)由认定机构指定的方正县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经国家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国家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8)小2寸白色背景免冠照片1张(与申请表同底板照片,注明报名号、申请资格种类、姓名、身份证后4位)。
(9)申请人自行准备档案袋一个,档案袋封面填写好姓名、报名号、申请种类等信息,并规范粘贴在档案袋上。(袋里装体检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复印件、一寸白底证件照片)
(四)证书领取时间
领取教师资格证的日期另行通知,以QQ群或电话联系。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三、相关政策要求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网络提示,谨慎输入和选择信息,尤其对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等项目要详细核对,选择任教学科时,必须要选择到最里层的子目录完成填报。申请人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后,生成的报名号和所填报的个人信息是修改报名信息及现场确认的重要依据。
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个人诚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023年上半年方正县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在QQ群“2023上半年方正县教师资格认定群”发布。请申请人关注并及时查询,如不及时查询,出现一切问题,后果自负。
教师资格确认地址:方正县教育局教师工作股
联系电话:0451-57117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