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2023年春季面向全国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校情介绍
01学校性质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以下简称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是海口市政府、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联合学校总校、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协作承办的海口市教育局直属公立学校。小学部于2018年9月正式开学,目前学校已招收小学一至五年级共37个班,中学部拟于2023年9月招生。
02办学目标
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是一所吸纳“北京-海口”办学优势,秉承“爱与尊重”办学理念,立德树人、开放包容、勇于创新的学校。学校践行“全面发展+突出特长+创新精神+高尚品德”的学生培养目标,结合海口市区域特征,育自贸港精英人才,力争将学校建设成为位居全国基础教育前列的优质学校。
03校园设施
学校位于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建设中的自由贸易港——海南省省会海口市的中心地带,小学部位于美兰区大英山东二街,占地40亩,中学部位于秀英区新区南片区,占地195亩,学校硬件设施一流,标准化教室配备先进,现代化专业教室满足面向未来教育的需求,录课教室、心理咨询室、直播电视台、专业书法教室、多功能学习空间、室内篮球馆、室内排球馆、室内游泳馆、梦想剧场、教师学生餐厅、教师学生宿舍、教师公寓、教师健身房及多种开放性学习休闲空间来满足师生多样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此次共招聘专技岗59人。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工作人员,享受海口市引进合作办学相关薪资待遇,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按有关政策享受相应待遇。学校配备食堂,为老师提供宿舍,为条件优秀者提供周转住房。学校依托人大附中联合总校领先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平台,为教师提供培训和发展个人潜能的空间,实现个人专业持续提升。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职教师。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3.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表达能力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学科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具备本公告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附件一)。
三、专技岗位招聘要求
1.应届毕业生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2023年应届毕业生,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能够在毕业时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
(2)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时间以公告发布当天为准计算)
2.在职教师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2)电教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时间以公告发布当天为准计算),其他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时间以公告发布当天为准计算),教师岗位特别优秀者(具有博士学位、特级教师、高级教师、获得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称号者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年龄时间以公告发布当天为准计算))。
(3)岗位要求:
①教师岗位应聘者需有岗位要求年限的学校教学一线工作经验(以合同为准),应聘初中、高中教师岗位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相应学段的毕业年级教学工作经验(以年度考核表中的任教情况或学校出具的证明为准),具备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②电教岗位应聘者需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和维护能力,熟悉各种电教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有五年以上电教、计算机或数字媒体行业从业经验(以合同为准);
③校医岗应聘者需具有五年以上医务工作从业经验(以合同为准),持有从事岗位的医师或护士执业证资格证。
四、其他相关要求
1.对应届毕业生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2023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2.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填写附件二,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名岗位需要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届时若无法提供将解除聘用。
3.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定向生、委培生、特岗教师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4.上传个人征信报告
应届毕业生、在职教师报考时均需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个人征信报告。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6.入围体检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结束前,不得再报考海口市教育局其它直属单位的招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纳入海口市教育局失信人员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海口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各类招聘。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公告将通过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中的相关事项在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202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官方网站中公示(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聘者访问链接(https://rdfzhk2023.hotjob.cn/)填写报名表及相关资格证明并上传证明文件。2.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2023年5月3日。3.报名要求: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一切后果自负,报名材料不退还。
三、资格评审
从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中,通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业评审组评审筛选进入考试阶段的人员。入围笔试人员在通过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202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官方网站公布。
资格评审结合岗位特点和学校工作需要进行。通过查阅考生简历、成绩单、工作业绩、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进行预评分。应届毕业生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情况、学习成绩、外语水平等占50%,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及实习表现、获奖情况、科研创新成果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占50%。在职教师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职称、教学业绩等占50%,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如班主任工作经验、获奖情况、科研创新成果等其它综合成果与表现)占50%。各岗位从预评分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含60分)进入笔试和面试环节。
公开报名后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评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时间截止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
四、考试
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结合工作实际,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笔试与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占总成绩的40%)
(1)参加人员:网上报名通过资格评审的考生。
(2)笔试方式:线上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时间为1.5小时。
(3)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等知识内容;
专技岗专业知识包括任教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等。
非教师岗位专业知识包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4)笔试时间:以公告为准。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202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官方网站公布。
2.面试(占总成绩的60%)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
面试前,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等。
面试名单通过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202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官方网站公布。
面试形式:线上面试,包含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面试内容:说课和专家问答
综合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考察考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教师职业素养等。
面试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满分各100分,分别按70%和30%计入总成绩),由各部分评委独立打分。
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专业面试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录用资格。
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202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官方网站公布。
3.考试成绩排名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及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阶段人选。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202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官方网站公布。
1.体检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复查后仍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对由此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视需要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员。
2.考察和档案审查
进入考察阶段考生需到学校进行跟岗业务考核(应届毕业生一个月,在职人员两周,视疫情情况安排)。跟岗业务考核作为考察的一个环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遵纪守法等进行考察考核,同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并审查个人档案。未通过跟岗业务考核、考察考核或档案材料审核有问题的考生考察不合格。对由此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视需要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海口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在海口市教育局官网、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202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纳入我市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的教师,试用期3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已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参加本次教师招聘考试须遵守主管部门和聘用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管理规定,如聘用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视岗位情况而定。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教育局、海口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36625762
附件:
1.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2023年面向全国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docx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