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金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经研究,金华市青少年宫决定面向2023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思想表现好;
2.热爱教育工作,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身体健康,心智健全;
4.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报考范围:
1.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的;
2.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限内的;
3.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遵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下表:
岗位 |
人数 |
岗位类别及等级 |
学历 学位 |
专业要求 |
年龄 |
户籍 |
相关说明 |
科技 教师 |
1 |
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下 |
硕士 研究生 |
物理学类、化学类、地理学类、生物学类、教育学类 |
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27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本科所学专业需为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地理科学、生物科学、科学教育、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地理);具有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 |
演艺 教师 |
1 |
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下 |
硕士 研究生 |
艺术学类、新闻传播学类 |
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27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本科所学专业需为表演、播音与主持、播音与主持艺术;具有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 |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3年5月15日24:00止,以电子邮箱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326344431@qq.com邮箱。邮件主题和压缩包文件名称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咨询电话:0579-89187805,工作时间:周三至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生成的学位《认证报告》或2023年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的需提供学校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教师资格证书。未申领教师资格证的,报名和资格复审时能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证的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教师资格证的须二级乙等及以上),视同具备教师资格。
4.《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须贴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有个人承诺签名);
5.其他与专业相关的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扫描件请按序编号打包发送。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材料提供不完整的通过电话告知补交,截止5月15日24:00报名材料不完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5月16日在金华市青少年宫门户网站(https://jh.qsng.cn/,下同)公告栏中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四、资格复审和笔试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确认时本人需提供应聘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资料须和网络报名资料一致,凡网络报名时未递交的材料,资格复审不予增补,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应聘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超过15:1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0:1进入考试环节。笔试成绩不列入总成绩。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关于教育理论和知识的掌握情况。
五、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包括心理健康测试、模拟课堂及结构化面试。心理健康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一)心理健康测试
进入考试环节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
(二)模拟课堂
按招聘岗位组织模拟课堂,主要考核课堂教学能力。模拟课堂总分100分,60分以下人员不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根据模拟课堂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当日在金华市青少年宫门户网站公告栏中公布入围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
(三)结构化面试
按招聘岗位组织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内容为应聘人员岗位认知程度、岗位胜任能力、综合素质展示等,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下人员,不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模拟课堂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可在金华市青少年宫门户网站公告栏中查询总成绩。
六、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以模拟课堂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工作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
七、公示、聘用
(一)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青少年宫门户网站、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jinhua.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的,经核实有弄虚作假或不适宜从教的情况,不予聘用,缺额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在公示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一律不再递补。
(二)聘用
2023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需于2023年7月31日取得与岗位相匹配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上述证书或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缺额不进行递补。
入职后,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2.招聘工作在共青团金华市委、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等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金华市青少年宫门户网站公告栏中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资格复审、考试、聘用等,责任自负。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并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5.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服务年限未满六年的不得申请调离。
6.其他未尽事宜由共青团金华市委、金华市青少年宫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9187805
监督电话:0579-82469334
0579-89187871
共青团金华市委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