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县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范围
选聘引进范围: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具有教师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引进不包含我县在编在职人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精神,免费师范生或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三、选聘数额
共选聘高层次事业编制教师20名,详见《迁西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表1)。因无符合岗位条件报名人员或符合岗位条件报名人员不足而减少的选聘岗位数,根据岗位报名情况、考试结果,按照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中学物理、中学政治、中学历史、小学语文、小学体育、职校专业教师学科顺序,平均调剂至相应学科岗位。
四、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技能条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于2023年5月15日前取得。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5日至2005年5月14日期间出生),高校毕业生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5日至2005年5月14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含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须于2023年5月15日前取得。教师岗位严格要求“持证上岗”,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迁西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表1)要求确定。考生毕业证书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完全一致,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选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1、2022、2023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1、2022、2023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招聘公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4.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5.受诫勉、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及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尚无结论的人员;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3年5月9日,在“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迁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qxldjgovcn)发布选聘信息,公布选聘的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选聘过程中,如有一些重要的通知事项需要发布,将通过“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公开招考栏目”发布,请报考者注意浏览。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9日下午17:00
2.要求: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投递到指定邮箱jyjrsk5661507@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学校、报考岗位、联系方式(如:张三 县城学校中学语文教师专技岗位1 138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提交报名材料: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一份;
(2)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扫描件一份;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须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还需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一份,且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提交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扫描件;
(3)《迁西县2023年面向社会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及本人签字的扫描件一份(需将近期彩色免冠小二寸证件电子照片插入表格内);
(4)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一份;
(5)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4.资格审查: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适岗性评价程序。审核结果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考试分为适岗性评价和面试二个环节,现场面对面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适岗性评价。由用人单位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选派7名评委组成考核小组,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适岗性评价。试岗性评价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评价分大于或等于60分的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委托第三方考务机构组织实施,面试方式为说课,说课具体题目由考生自主确定1课,说课教材为所报考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四)体检、考核、公示、备案、聘用
1.体检
按体检人数与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分组面试的在本面试组内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通过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公开招考栏目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核程序。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岗位条件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核内容主要有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综合分析能力等情况。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4.备案
拟聘用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5.聘用
拟聘用人选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由迁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迁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公开选聘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按相关政策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人才引进政策
(一)被聘用人员符合中共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凤凰英才”计划加快建设高质量人才强市的意见》(唐发〔2021〕26号)及中共迁西县委办公室、迁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迁西县“聚英才、保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相关规定的,享受相应的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二)被聘用的文化类专业人员符合中共迁西县委、迁西县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来迁任教高层次人才奖补待遇的意见》(迁西文〔2023〕6号)相关规定的,按以下标准享受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1.省属重点师范类院校2023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本科学历为省重点师范类院校及以上层次,不含专接本):给予一次性奖励安家费3万元,6年服务期内每年发放培养基金1万元。研究生在享受我县青年人才奖补政策(硕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或一次性生活补贴5000元,博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30万元或生活补贴60个月合计18万元)的同时,工作期间在迁西县城龙湖盛景区域内免费提供约90㎡周转房一套,在迁西任教满10年且经考核合格后,直接过户给本人。
2.师范类“双一流”建设高校2023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本科学历为省重点师范类院校及以上层次,不含专接本):给予一次性奖励安家费6万元,6年服务期内每年发放培养基金1万元。研究生在享受我县青年人才奖补政策(硕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或一次性生活补贴5000元,博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30万元或生活补贴60个月合计18万元)的同时,工作期间在迁西县城龙湖盛景区域内免费提供约120㎡周转房一套,在迁西任教满10年且经考核合格后,直接过户给本人。
3.师范类“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研究生要求本科学历为省重点师范类院校及以上层次,不含专接本):面向师范类“双一流”建设高校择优选聘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要求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获评地市级以上名师或骨干教师,本科生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引进人员在享受我县青年人才奖补政策(35周岁及以下本科生享受一次性生活补贴2000元,硕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或一次性生活补贴5000元,博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30万元或生活补贴60个月合计18万元)的同时,本科生一次性奖励安家费12万元,研究生一次性奖励安家费18万元。工作期间在迁西县城龙湖盛景区域内免费提供约120㎡周转房一套,在迁西任教满8年且经考核合格后,直接过户给本人。
具体政策以有关部门政策解释为准。
七、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迁西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适岗性评价、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含试用期)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315-5661507 0315-568515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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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迁西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2.《迁西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