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空中丝路引才行动”招聘公告(二)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简称“航空港区”)是首个由国务院批复设立的国家级航空港实验区,是全国“空中丝绸之路”先导区。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世界级物流枢纽,打造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圈核心增长极和“中原特区”,推动航空港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59名。
一、招聘范围
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均不含合作办学),其中:研究生学历的考生本科阶段须为师范专业或“双一流”建设高校,且在校期间各学科成绩均在及格(或60分)及以上;本科学历的考生须为师范专业,在校期间各学科成绩均在75分以上,且至少获得1次奖学金奖励。
二、招聘专业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各专业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空中丝路引才行动”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3.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岗位分配;
4.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证书(语文教师岗位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5.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如被聘用,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国家、河南省、郑州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3年毕业生除外);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预报名
预报名时间:2023年5月18日20:00—5月22日17:00。
报名方式:请有报考意向的考生下载《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空中丝路引才行动”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填写后发送至hkgqzj2023@126.com邮箱,报名登记表和邮件主题均以“学校-报考岗位-姓名-联系方式”命名。
(二)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考生发放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考生凭资格审核合格通知单进入现场面试环节。
1.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河南大学考点
时间:2023年5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地点:河南大学明伦校区科技馆招聘厅。
(2)河南师范大学考点
时间:2023年5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地点:河南师范大学西校区外国语学院多功能报告厅。
2.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网上下载填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空中丝路引才行动”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至“本人承诺”一栏,正反面打印,并粘贴好照片);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以下称有效身份证);
(2)现就读学历的《教育部在学籍线验证报告》;
(3)毕业生推荐表(函);
(4)加盖院系公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
(5)研究生学历本科阶段师范专业或双一流高校、本科学历获得奖学金奖励的师范专业优秀毕业生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7)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8)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9)诚信承诺书(附件3);
以上证书及相关材料提供复印件1套。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重复报名。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五、面试
(一)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持有效身份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的学段、学科自行准备试讲内容。其中,语文学科指定部编版教材,其他学科不指定教材版本。报考人员需将自己选用的教材内容复印1份提前交予现场工作人员。
(三)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分学段和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
六、签约和体检
(一)签约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现场签订就业协议,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签约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根据签约人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七、考察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工作待报考人员毕业后安排,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及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二)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航空港区网站(https://www.zzhkgq.gov.cn/zwxx/gkzp/)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待遇按照航空港区中小学教师工资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航空港区内最低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他与招聘过程有关的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航空港区2023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资格咨询电话:0371-56591719
招聘程序咨询电话:0371-86199299
招聘监督电话:0371-86199789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8:00
附件: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空中丝路引才行动”招聘岗位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