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教育局2023年“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公告
镇人社事招备案〔2023〕3号
根据《“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镇教发〔2021〕69 号),为进一步优化市直教育系统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金山英才”镇江市直教育系统领军人才引进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镇江市属学校各学科教师(含初中、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镇江市教育科学院教研员,具体岗位按照各类对象意愿、评审考核情况进行双向选择。
二、引进范围
(一)教育名家,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2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主要包括以下对象:
1.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名校长、全国优秀班主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2.“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苏教名家”培养对象、省级特级教师;省级名校长;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核心成员;
3.设区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培养对象;
4.获得正高级职称的优秀教师;
5.与上述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二)教学名师,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7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主要包括以下对象:
1.设区市特级教师或省特级教师后备人才,设区市名校长、学科带头人;
2.省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技能大赛)最高奖项获得者;长三角地区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3.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
4.全日制优秀博士研究生;
5.与上述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乐于奉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镇江市内现已在编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在镇江市缴纳社保的人员;
2.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2月15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2023年12月15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单位(岗位)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务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校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实施程序
(一)申请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从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6月15日17:00止,可发送“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申报表(附件1)和相关佐证材料(材料清单及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至邮箱:zjsz@foxmail.com。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于本次引才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核小组将对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和教育教学实绩等有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申报人员所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评审考核
对初审合格的申报人员将由市教育局组织评审考核。评审考核的方式为综合评价和面试。
综合评价和面试同时进行,面试当天申报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至指定地点进行综合评价。面试形式为面谈、试讲、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能按规定时间到场参加评审考核的视为弃权。
评审考核结束后,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评价和面试情况给出是否同意引进的意见,并在镇江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
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名单在镇江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手续办理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者,经市委编办研究同意后,办理事业单位正式入编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引进人才工资福利和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可享受最高100万元的安家补贴(教育名家60万元-100万元、教学名师30万元),并优先聘用到相应岗位。符合相关条件的引进人才可在购买住房(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50%、全额契税补贴等)、子女入学、父母养老、健康医疗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引进的教育名家在镇江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还可享受 40-100 万元的购房补贴。
五、有关事项
1. 严格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1-89985057(镇江市纪委监委派驻镇江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11-88916332(市教育局监督与审计处)。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公示均在镇江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3. 其他未尽事宜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镇江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11-88916341,联系人:王老师,18605116262。
附件:1.“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申报表
2.报名材料清单
镇江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