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一所旅游商贸类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位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各类在校生20000余人,占地面积1000余亩,是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中华全国供销总社部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西省人民政府与中华全国供销总社省部共建院校、全省首批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培养院校、江西省“G10联盟”成员单位。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岗位 名称 |
岗位 类别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1 |
专职辅导员1 |
专技岗 |
2 |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共党员;年龄30周岁以下;需入住男生宿舍,限男性;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
2 |
专职辅导员2 |
专技岗 |
2 |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共党员;年龄30周岁以下;需入住男生宿舍,限男性。 |
3 |
专职辅导员3 |
专技岗 |
2 |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共党员;年龄30周岁以下;需入住女生宿舍,限女性;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
4 |
专职辅导员4 |
专技岗 |
2 |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共党员;年龄30周岁以下;需入住女生宿舍,限女性。 |
5 |
思政教师岗1 |
专技岗 |
1 |
哲学类(0101)、法学类(0301)、政治学类(0302)、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305)、中国史类(0602)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共党员;年龄30周岁以下;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
6 |
思政教师岗2 |
专技岗 |
1 |
哲学类(0101)、法学类(0301)、政治学类(0302)、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305)、中国史类(0602)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共党员;年龄30周岁以下。 |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本招聘岗位条件中“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3.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4.报考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和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有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情况说明)材料(须研究生院和所在院系盖章),国(境)外证明材料需翻译并公证。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5.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6.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登录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招聘系统(https://home.jxlsxy.com/hrms/recruit/#/login)注册报名。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2)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和上传一次报名材料,请务必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将所需材料准确齐全后再进行报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学校人事处网站、招聘系统平台,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上述渠道进行公布。
4.报名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证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若尚未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的,提供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4)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否则无效)、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情况说明)材料(须研究生院和所在院系盖章,否则无效)。国(境)外专业需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说明材料。
(5)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近期(2023年5月以后)出具的择业期有关证明。
(6)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由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7)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学校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统一网上初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不合格,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2.资格复审。对通过笔试入闱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3.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结构化面试(试讲)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结构化面试(试讲),结构化面试(试讲)当日临时放弃的不予递补。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结构化面试(试讲)。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核
1.专职辅导员岗考核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别占考核总成绩的50%,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和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
2.思政教师岗考核采取笔试、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别占考核总成绩的20%、30%和50%,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20%+试讲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50%(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和能力;试讲主要考核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
3.专职辅导员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思政教师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试讲和结构化面试)。
4.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小于3:1的仍须进行笔试,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入闱结构化面试(试讲)。
5.结构化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试讲成绩不得低于75分,否则不予聘用。
6.笔试、试讲、结构化面试的考试时间、地点及各环节成绩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考生总成绩(其结构化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试讲成绩不得低于75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其他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六、聘用、待遇
1.聘用。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在聘用岗位上的连续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
2.待遇。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770706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