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业余体育运动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教练员简章
新泰市业余体育运动学校是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是经新泰市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公办体育专业学校。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练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3日以后出生)。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学历后办理聘用手续,如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6月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6.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跳水专业教练员2名、体操专业教练员1名、足球专业教练员1名。招聘岗位和计划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邮箱:xtsjyjzgk@ta.shandong.cn;报名时间:2023年6月3日上午9:00-6月7日16:00;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符合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填写《新泰市业余体育运动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其他报名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为保证报名无遗漏,请在发送报名邮件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必须通过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报名电话(0538-7224687)确认报名信息查收情况。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岗位。
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1.邮件主题命名:“应聘岗位+姓名”如:跳水教练员+姓名。邮件附件命名:压缩打包文件命名须与邮箱主题命名一致,即:“应聘岗位+姓名”。
2.报名表命名:《新泰市业余体育运动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应聘岗位+姓名+报名表”命名。
3.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⑴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扫描件。
⑵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在有效期内)。
⑶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学历认证获取,须在有效期内),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手续扫描件。
⑸以本人参赛成绩报名的,需提供本人成绩证书扫描件,集体项目还需提供参赛成绩册、秩序册扫描件。以本人所训练运动员参赛成绩报名的,需提供所训运动员成绩证书、成绩册、含教练员名单的秩序册等扫描件,秩序册如不能体现主教练身份,需市级体育主管部门出具主教练证明。同时需提供本人参加所报考项目省运会、省锦标赛、省冠军赛及以上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扫描件。
⑹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见附件4)。
扫描件的命名均为:应聘岗位+姓名+扫描件名称,如:跳水教练员+姓名+毕业证。
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填报的信息,及时联系应聘人员,确定报名审查通过人选。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以上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联系电话:0538-7224687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节假日不休息),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初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2.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审查时须提交本人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4张(和报名表照片一致,背后注明姓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本次公开招聘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最后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训、试讲。
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笔试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二)笔试
笔试人选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笔试前在新泰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笔试资格审查公告,对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审查时须提交本人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4张(和报名表照片一致,背后注明姓名)。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笔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本招聘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体检范围。
五、体检、考察
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等额组织体检考察工作。同一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如需组织加试另行公告。
1.体检
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申请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撰写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对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教练员聘用通知书》,凭《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教练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新泰市业余体育运动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练员考试设3年最低服务期限,招聘单位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或与受聘人员单独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
七、其他
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收取考务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4.整个招聘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
本简章由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8-7224687
附件:1、新泰市业余体育运动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教练员岗位计划表.pdf
2、新泰市业余体育运动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pdf
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