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1952年建校,是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隶属于河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进行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在职培训等。学校位于石家庄市飞翼路9号,占地205亩,校本部在校生8000人,办学规模10000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7年6月2日至2005年6月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3年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8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安排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赛会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6月2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3年6月(含6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国资委网站(http://hbsa.hebei.gov.cn/)、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网站(http://www.heb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日9:00至6月10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考试网址:http://ms.hebrpo.com
3.资格审查及交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交费时间:2023年6月2日9:00-6月10日23:00。
4.报名和初审的基本程序:
(1)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3)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笔试准考证打印:登录招聘考试网址:http://ms.hebrpo.com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7)查看岗位核减情况。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要达到3:1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减少和取消的岗位请关注招聘考试网址:http://ms.hebrpo.com的公告。对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7个工作日内将报名考务费退还到考生。
(8)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时长120分钟,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等。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随时关注招聘考试网址:http://ms.hebrpo.com,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http://ms.hebrpo.com发布。
3.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招聘考试网址:http://ms.hebrpo.com的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职业资格证、奖励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5.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的报考函原件和复印件;
6.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三方协议原件或复印件。
7.经证件审核,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对资格审查过程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岗位按照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严重者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8.经证件审核,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请随时关注招聘考试网址:http://ms.hebrpo.com。
2.形式、内容及时间
(1)面试形式:采用现场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素养,包括教态语态、板书设计、专业知识、教学方法、现场答辩等方面。包括以下环节:
①就所报专业题目进行试讲,不超过12分钟,要求板书设计及粉笔字书写;
②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时间不超过3分钟。
3.面试分数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门口张贴和招聘考试网址(http://ms.hebrpo.com)公布。
4.总成绩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请考生随时关注招聘考试网查询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体检工作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学校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主要社会关系以及工作经历、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学校网站(http://www.heb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国资委网站(http://hbsa.hebei.gov.cn/)、学校网站(http://www.heb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考试网址:(http://ms.hebrpo.com)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随时关注招聘考试网发布的各项公告内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自报名之日起至录用后的任何时间,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三)报考人员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9260081(学校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905657(省国资委机关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
1.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