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城区教育系统2023年校园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山西省阳泉市城区师资队伍建设,阳泉市城区教育局计划组织实施2023年校园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及名额
阳泉城区教育系统2023年校园招聘引才30名。引进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阳泉城区教育系统2023年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符合相关条件的2023年高校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可不受本次人才引进相关岗位设置及专业要求限制,不占计划聘用名额,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聘用到事业单位,列入事业编制。
二、引进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事业为上、担当作为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和学历要求;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引才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2023年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二)学历、专业要求
专业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毕业证书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是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设置的,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单位进行认定。
(三)年龄要求
具有本科学历学位的,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引进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qcq.gov.cn/)、太原师范学院、晋中学院校园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
1.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线上报名邮箱详见《岗位表》(附件1)。
邮箱报名时间:2023年6月3日8:00至2023年6月7日18:00。
报名所需资料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填写《报名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
2.线上报名人员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岗位要求的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级证书等材料扫描件一起与附件2、附件3进行压缩后,发送到指定的邮箱,邮件名为“报名岗位+院校及所学专业+姓名”。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引进人才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城区教育局于2023年6月3日8:00至2023年6月8日18:00对网上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合格人员,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发送进入下一环节的通知。
(四)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达1:5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报名人数达到1:5及以上的增加笔试环节,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引进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五)笔试
报名人数达到引进名额1:5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
1.笔试科目为教师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3.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4.笔试时间、地点及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成绩及成绩查询事宜由阳泉市城区教育局通过电话、短信(或邮箱)的形式告知。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由阳泉市城区教育局通过电话、短信(或邮箱)的形式告知。按照通知请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提供学生证、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及其它相关资料(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提供学生证、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及其它相关资料),岗位要求的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若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全过程,在各引进人才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七)面试
1.面试通过面对评委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能力等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2.参加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100%,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3.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4.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拟引进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只面试不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有笔试成绩的岗位综合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岗位引进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由各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提供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和审核。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岗位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引进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九)公示
1.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不符合引才条件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拟引进人才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顺利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方可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未在2023年8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之内不得办理区外调动手续;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解除聘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十)薪酬待遇
纳入编制管理,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事业单位正式人员待遇。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其他
本公告由阳泉市城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353-3034003
专项招聘咨询电话:18703532002;0353-203413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
2023年6月3日至2023年6月7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特别提示:
(一)请考生随时关注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并且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校园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校园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