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批)公告
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是增城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寄宿制初级中学,增城区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管理,为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成员校。学校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核心区,占地面积约14万平方米(约合223亩),办学规模为50个班。校区内设有教学楼、教学辅助用房、图书馆、礼堂、体育馆、教师和学生宿舍、食堂、地下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学校秉承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博学、雅正、融合”的办学理念,倡导博雅和美教育,开启学生心智,发展学生个性,着力培养博雅学子。
为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6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对象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中学教师共36名。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二)招聘对象
1.数学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其余学科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具体岗位人数、学历和专业等条件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7.具备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6.增城区在职在编教师。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体资格条件:
1.学历和学位条件。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并出具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查询认证)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含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须取得毕业证书。应聘人员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要求一致(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研究生或本科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岗位专业条件的,视为符合专业条件。岗位表中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公告中《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表》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3.职业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对应的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不含高校和职业中学教师资格证)。
4.年龄条件。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应的中学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应的中学正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
5.语文教师岗位应聘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其他学科应聘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英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证书,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且须提供雅思考试(学术)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
6.有过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7.在职在编人员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材料,确有困难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网上考试确认、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试教)、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不占晋级名额,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试教)环节。以面试(试教)成绩作为最后的综合成绩。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4日8:00至8月10日18:00(报名时间结束将关闭报名系统)。
3.报名有关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2)应聘人员务必填写准确的手机号码,并确保通信正常。届时相关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及时发送给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3)招聘的有关事项会及时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c.gov.cn,位置: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公布,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及时关注网站栏目的相关信息。同时请考生关注“事招雷达”、“增城教育”、“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
(4)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表的专业要求的不能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负责。
(二)网上考试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
2.网上确认时间:2023年8月11日8:00-23:59。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网上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确认参加考试。
4.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应聘人员才能参加笔试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5.打印准考证。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应聘人员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3年8月15日9:00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三)笔试
1.时间:预计2023年8月16日(具体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地点: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
3.内容: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相关知识。
4.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含以上)才准予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发布成绩,成绩发布后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经核查确有错误的,招聘单位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应聘人员。
6.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合格人员按1:5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未达1:5比例的,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复审。
7.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1.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的通知为准。
2.进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3)所需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并按序号顺序装订好复印件,按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4.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试教)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试教)资格的人员如有异议,可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
5.因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试教)资格后,在相应岗位的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试教)人员。
(五)面试(试教)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试教)。
1.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网站通知。
2.面试(试教)采用无生授课的形式进行,试教时长10分钟。
3.面试(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其中体育岗位面试分专业技能测试和试教,成绩各占50%。专业技能测试为跑、跳和特长展示。
4.面试(试教)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现场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试教)成绩通知单,应聘人员签名确认。
5.面试(试教)成绩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6.未按时参加面试(试教)或中途擅离考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考试综合成绩
1.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应聘人员可登有关网站查询综合成绩。考试各环节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面2位小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教)成绩×60%。
2.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七)体检和考察
1.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试教)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免笔试的以面试(试教)成绩作为综合成绩(不折算比例)。考试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则面试(试教)成绩高者排前;如出现综合成绩及面试(试教)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高者排前;若综合成绩、面试(试教)成绩和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均相同,且影响确定体检人选的,由招聘单位对综合成绩及面试(试教)成绩和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相同且综合成绩排名在岗位拟聘人数范围内的人员增加一次面试(试教),并按此次面试(试教)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和体检时间、地点在网站公布。
3.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
(八)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后,确定拟聘人员,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报到。
(九)聘用及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十)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含当日)。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信息有较大差异,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具备资格的应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须承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一经报考视为作出承诺。
(三)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按初级岗位聘用,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争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四)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应聘人员应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等问题。
(八)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伪造、涂改证件、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九)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在报名网站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应聘人员自行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十)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2991921、020-82991926(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投诉电话:020-82662915
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批)岗位需求表.docx
广州增城区教育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