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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时间:2026-04-22 15:37:40 点击: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36年的济南私立惠鲁工商职业学校。1961年学校移交山东省商业厅改建为山东省济南商业学校,1966年更名为山东省商业学校,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实行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教育厅双重领导和以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经过近90年的积淀,学校以“立德树人兴商润民”为使命,秉承“尚德蕴能日精日新”的校训,坚持为社会用人需求服务,为学生就业成才服务,软商硬做、冷链暖心,教学质量、办学特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学校彩石、莱芜两个校区共占地面积1232.95亩,建筑面积43.43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6844.32万元,馆藏图书188万册。

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A档)、国家优质校、国家示范校优秀建设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4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可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2日9:00-4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4月22日11:00-4月29日16:00

报名方式:登录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报名材料,将所有个人佐证材料电子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以PDF格式完整、清晰上传至招聘系统。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6年4月2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2.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应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上传到报名系统中,原件及复印件应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上传)。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并承诺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应聘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应同时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3)与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承诺于2026年8月31日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及能够证明所学专业等岗位要求条件的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还需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提交承诺于2026年8月31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招聘岗位对专业方向及其他条件有要求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3),具体如下:

对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所在院系)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或能够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在读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扫描件、在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学位证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其研究方向证明、成绩单及毕业论文等材料,均须提供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对中共党员、主要学生干部有要求的,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近六个月)、《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其他条件要求的岗位,须提交相关证书或资质文件。

(6)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7)个人简历。

(8)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3.报名初审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初审情况。

初审时间:2026年4月22日11:00-4月29日16:00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截止后,学校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或核减的岗位情况将在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招聘系统公布。招聘岗位被核减或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提出申请,改报本次招聘中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学校官网报名系统公布。

5.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单。

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向学校提交所有系统上传报名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2份)、从招聘系统导出并签字的《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学校官网招聘系统公布,请及时关注。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先笔试后面试的顺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6年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官网招聘系统考试公告为准。

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根据岗位性质不同,笔试内容分类设置:教师岗位、教辅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涵盖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内容;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笔试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综合写作,主要考察考生对政策法规、职业教育等相关内容的理解与分析能力,全面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官网招聘系统考试公告为准。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岗位、教辅岗位及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此外,管理岗位(艺术团指导)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教师岗位按试讲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面试总成绩;管理岗位(不含艺术团指导岗位)、教辅岗位及辅导员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面试总成绩;管理岗位中的艺术团指导岗位,按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面试总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察。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清查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和学校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等有关事业单位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6335027、0531-86335366

监督电话:0531-86335355

七、其他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学校官网招聘系统发布,不再进行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请相应岗位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3.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4.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2.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3.相关证明模板.docx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4月20日


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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