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教育局招聘教师【20人】
为满足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师资需求,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根据《关于印发《龙门县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的通知》(龙委发电〔2017〕4号)的文件精神。为确保2019年教师招聘工作能够取得良好效果,吸引更多优秀地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到龙门从教,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应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不作限制要求),其就读本科时须是985或211工程师范院校全日制毕业或在985或211工程师范院校就读硕士研究生,且就读专业与招聘学科专业对口。
二、招聘条件及资格
应聘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证;
(四)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三、招聘学科及人数
公开招聘20人,具体职位和职数详见附表《龙门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职位计划表》。
四、报名办法
报名形式、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时间:2019年4月3日09:30-12:30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二)网络报名
应聘人员自荐。要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材料一起于6月30日前发送到rsg7781313@163.com或将相关材料邮寄到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教育局人事股。(邮件标题或邮寄封面请注明:“XXX研究生应聘材料)。联系人:洪老师,电话:0752-7781313。
五、考试方式
我局择优对报考者进行面试。面试人员由县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拟招聘对象,末位同分的再进行一次面试。
六、体检
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的标准,对确定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八、公示
根据引进人员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龙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为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编制、报到、聘用等手续。
九、编制待遇及相关要求
(一)应聘者经面试、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聘用对象。
(二)应聘者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应聘者经公开招聘录用为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平均年薪14万元)。同时,根据《关于印发《龙门县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的通知》(龙委发电〔2017〕4号)文件精神,硕士研究生按每月500元发放特定津贴(入职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开始享受),落户龙门的,由县财政一次性发给1万元的安家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服务期满三年,可申请购房补贴:考核合格的,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购房补贴;考核优秀的,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7万元的购房补贴。
(四)被录用的教师必须与县科技教育局签订承诺书,从到我县任教之日起,5年内不得调出龙门县教育系统。
(五)被聘用者试用期一学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