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经研究,我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4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应聘考生分为应届毕业考生和社会人员考生两类,共招聘141人(学科岗位、具体岗位数详见附件1.2),其中:高中教师13人,初中教师36人,小学教师82人,幼儿园教师6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4人。报名时不按具体学校岗位报考,按学科岗位报考[除了县城中洲学校和佳兆业学校教师的学科岗位单列报考外,其他初中教师和小学教师的学科岗位安排在博罗县罗阳街道以外的镇(街、管委会)所辖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则安排在罗阳街道外的幼儿园],根据各学科岗位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同一学科岗位拟聘用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挑选具体岗位(如考小学应届语文学科共7个岗位,总成绩第一名的首先挑选岗位,第二名的接着挑选其余岗位,依此类推)。
三、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德;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或已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被录用的2020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身心健康,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4.社会人员应聘者自身条件必须符合人事调动手续要求。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5.年龄时间计算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它的年龄时间计算以此类推)。
6.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高中教师招聘对象与资格条件
1.报考日语学科岗位的考生须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考生须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必须相一致。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取得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合格证。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县级以上名教师、高级职称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5.凡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需具有全国高校英语专业等级证书(TEM-4或TEM-8)。
(三)初中教师招聘对象与资格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必须相一致。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取得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合格证。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县级以上名教师、高级职称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5.凡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需具有全国高校英语专业等级证书(TEM-4或TEM-8)。
(四)小学教师招聘对象与资格条件
应聘小学教师的对象分为应届毕业考生和社会人员考生两类。
应届毕业考生资格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含2018、2019年毕业生)。
2.报考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岗位与所学专业必须相一致;报考其他学科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或取得与报考学科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取得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合格证。
4.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
5.凡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需具有全国高校英语专业等级证书(TEM-4或TEM-8)。
社会人员考生资格条件:
1.报考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岗位的考生须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大专毕业且取得本科学历(国民教育系列);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考生须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一致,或取得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县级以上名教师、高级职称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5.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三年以上,提供所在县(区)教育部门出具的教育教学经历证明和近年三年任课安排表(由所在学校审核盖章)。
6.县外在职在编教师考生须提供所在县(区)教育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与资格条件
应聘幼儿园教师的对象分为应届毕业考生和社会人员考生两类。
应届毕业考生资格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含2018、2019年毕业生)。
2.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必须相一致。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幼儿教师资格合格证
4.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
社会人员考生资格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一致,或取得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县级以上名教师、高级职称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5.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三年以上,提供所在县(区)教育部门出具的教育教学经历证明和近年三年任课安排表(由所在学校审核盖章)。
6.县外在职在编教师考生须提供所在县(区)教育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六)特殊教育教师招聘对象与资格条件
1、报考特殊教育学科岗位的,应具有全国高等院校特殊教育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必须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均要求35周岁以下。
2、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必须相一致。
3、县外在职在编教师考生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高级教师40周岁以下,一级教师35周岁以下;提供所在县(区)教育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七)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八)博罗县在职在编事业单位人员不在招聘之列。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博罗县教育局网站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0日8:00至17日17:30止。
2.报名方式:招聘统一采用网上报名,应聘者登陆报名网址(http://113.106.211.106:8000/),点击“招聘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输入考生报名信息,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同时,要求考生在报名截止前打印一份与报名信息相符的报名表,在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上交。
3.报名要求:按所学专业对应报考科目进行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学科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注意:报考科目一旦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修改,请各位考生务必核对清楚后才确认。凡是没有按资格条件报考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佩戴口罩凭粤康绿码经体温测量无异常后进入报名现场。
1.资格审查及材料确认时间:2020年7月21-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的,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及材料确认地点:博罗县教师发展中心(博罗县城上塘路9号)。
3.提交材料
(1)应届毕业考生: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合格证)、英语等级证书、毕业生学业成绩单(备查)和2张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大一寸彩照等材料。
(2)社会人员考生: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和2张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大一寸彩照等材料。
(3)其他要求:
①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需在验证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7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者还需在验证时提交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在验证交报考资料时,请将本人所属类别人员情况告知验证人员。
③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惠州军分区关于批转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州军分区政治部<惠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惠府〔2015〕102号)有关规定,“鼓励具有教师、卫生等国家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随军家属参与我市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并给予在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本办法所称随军家属,是指驻惠部队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办理了随军手续,且迁移入户到驻地行政区域内的现役军人配偶。”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者还需在验证时提交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双拥办出具的符合惠府〔2015〕102号规定加分条件的随军家属证明,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在验证交报考资料时,请将本人所属类别人员情况告知验证人员。
④在职教师提供所在县(区)教育部门出具的教育教学经历证明和近年三年任课安排表(由所在学校审核盖章);在职在编教师考生须提供所在县(区)教育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民办学校及教育机构的教师,如果劳动合同期满,需提交劳动合同(需交复印件);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期满,还需提交其所在学校(机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需交原件);劳动合同未满且没有征得所在学校(机构)同意报考的报考者,一旦出现劳动纠纷,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需在资格审查确认期间提交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予认定,属个人证件原件的,验证后退回考生。
(四)组织考试
考生需参加博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试,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考生须佩戴口罩凭粤康绿码经体温测量无异常后进入考试考场。考试采取笔试+试讲的方式进行,美术、音乐学科加考技能测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历史、日语、信息技术、心理学、体育、学前教育等学科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60%,试讲成绩占40%;美术、音乐等学科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试讲成绩占30%,技能测试占20%。
1.笔试。同一学科的笔试采取统一试卷,不分学段、不分招聘对象类别,确定进入试讲人员时则分开排名。笔试成绩在网上予以公告。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占30%)。
(4)笔试命题和评卷:笔试命题和评卷工作由具有命题资质的第三方完成。评卷工作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5)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日语、心理学、体育、学前教育等学科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美术、音乐等学科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公布,由考生自行查询。
(6)笔试加分: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笔试加分(与卷面原始分相加)。
(7)笔试分数核查: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确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
(8)确定试讲人员
试讲考生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以上(该学科总分的60%以上),根据各类别各学科招聘人数,以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按1:3的比例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同时进入试讲;若某一学科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没有达到1:3比例的,则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试讲考生。
2.试讲及技能测试。
(1)时间和地点:待定,届时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告,以网上公告为准。
(2)试讲内容和形式:试讲内容为我县现行各学段相应学科教材,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技能、教学效果、基本素质等要点,采用模拟课堂形式进行。
(3)美术、音乐技能测试内容:美术考生先统一技能测试,然后试讲,美术测试内容为速写,时间30分钟(只提供纸张,其他绘画工具自带)。音乐考生试讲后进行技能测试,音乐测试分必考项目和自选项目,必考项目为声乐和钢琴(现场提供钢琴),自选项目(乐器、舞蹈、指挥三选一,考生自带乐具),时间共10分钟。
(4)程序和要求:
①每个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评委从县评委库中随机抽选,临时通知。
②采取抽签形式确定考生试讲顺序。
③每位考生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时间不足12分钟的,可评定为不合格(达不到百分制的60分,下同);超过15分钟的,马上终止试讲。当考生试讲达到12分钟时,现场工作人员将举牌示意试讲时间“还剩三分钟”。
④试讲、技能测试成绩由7位评委评定,按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评分的平均分进行计算。
⑤流程
签到—候考—备考(美术考生则参加技能测试)—试讲(音乐考生试讲后技能测试)—候分—离开考场(为确保分数准确无误,计分核分和校对复核耗费时间较长,面试结束后,考生可以选择不候分离开考场)。
(5)考试成绩:考生试讲成绩与考试总成绩一并公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历史、日语、信息技术、心理学、体育、学前教育等学科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美术、音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20%。考生试讲成绩必须达到百分制60分以上,否则不能确定为体检人员。
(6)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报考学科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将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公告,由考生自行查询。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7天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与政审环节。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与政审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与政审,考核与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如出现体检人员弃权、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与政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资格,或拟聘人员弃权的,则由报考同一类别学科岗位的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某类别学科岗位没有合格人选,则由该学科其他类别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与政审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们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办理聘用手续
(一)自聘用通知下达之日起30天内办理完聘用或调动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
(二)报考小学教师学科岗位的以所在中心小学(中心学校)为单位,具体任教学校由所在中心小学(中心学校)安排。
(三)聘用人员必须与博罗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协议书,从到我县任教之日起,必须为博罗县教育系统服务满五年,且三年内不得进行县内学校调动。
五、聘用待遇
(一)成功聘用的人员为我县事业单位在职编制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及优惠政策。同时,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聘任期满后的续聘、解聘等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二)到农村学校任教的高校毕业生,凡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上岗退费政策,具体按《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本次考试、考核及聘用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评委和监考人员凡有直系亲属参考的,要主动回避。在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
(三)各参考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纪律,如有违法、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我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四)笔试和试讲全程录像监控,试讲还需全程录音。
(五)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六)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七)本次集中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八)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九)本公告由博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部门电话:
博罗县教育局人事股(谢老师、梁老师):0752-6624110,0752-6297805
(二)投诉及监督部门电话:
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2-6291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