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2020年招聘教师引进人才公告及在线报名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发〔2014〕63号)文件精神,按照虎林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同意到高校开展校园招聘优秀教师的批复》(虎人领办发〔2019〕1号)及《虎林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引进人才工作方案》要求,决定继续为我市高中、初中学校补充招聘教师29人。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本次招聘所属各高中、初中学校隶属于虎林市教育局,属于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负责实施高中阶段、初中阶段教育。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设置
1.普通高中学校:(17人)思想品德3人、数学4人、语文2人、英语2人、物理2人、生物2人、历史1人、地理1人;
2.义务教育初中学校:(12人)思想品德3人、物理2人、数学2人、英语1人、化学2人、地理1人、美术1人;
合计29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教育事业。
3.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者不得报考。
4.在近三年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岗位条件
1.普通高校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研究生应为统招本科毕业且研究生为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
2.高中教师岗位要求二表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岗位可适当放宽至三表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7月15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2018、2019、2020届毕业生必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与聘用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解除聘用合同。2017届及以前的毕业生需具备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
四、聘后待遇
1.聘后待遇。按照《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聘用办法》(黑人发〔2003〕109号)文件精神,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编聘用手续,纳入编制内管理,享受事业单位正式公办教师待遇。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内享受黑龙江省正式公办教师的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前,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对新任教师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听取学校、学生、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意见的形式,着重考核新任教师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教育教学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合同约定,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人员经认定符合虎林市引进人才条件的,享受虎林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待遇。
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由虎林市2020年公开招聘引进教师工作小组办公室按程序将招聘公告通过省内各高校招生就业处向各高校师范类毕业生进行宣传;同时通过虎林市政府网站、教育网站、公众号、微信群等渠道面向社会广泛宣传。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日8:00时起至7月15日17:00止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以上渠道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和在线报名链接,个人填写上传提交后系统自动汇总报名信息情况,同时考生扫描二维码进入考生报名群。同时,在在线报名平台直接上传提交以下个人报名材料压缩文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图片;(2)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版照片;(3)虎林市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4)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0届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内容包含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学校及学院、所学专业、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在校表现,必须加盖学校或学院鲜章的证明)(5)已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0届毕业生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清晰图片。(注:考生将以上内容打包压缩后更改文件名为:学科+姓名上传)
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8月31号之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适时在考生报名群中公布审查结果。
(三)招聘面试考核程序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进入面试考核,面试考核采取线上教学试讲及答辩方式进行。面试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线上教学试讲分值为70分,答辩分值为10分,用人单位专家组考评分值20分。
1.面试线上教学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学科知识体系、课程意识和教学能力、教学设计、教学的组织与实施、教学方法与艺术、教学评价、运用教学资源等能力,以及教学语言和提问、板书、讲解等基本技能。
2.答辩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教育理念、师德修养、献身教育的思想和信念,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培养学生、管理学生等素质核能力。
3.用人单位专家组考评为面试现场用人单位依据考生教学及答辩表现分别为考生按学科排序,同学科综合排序后,按排序1、2、3---,分别赋分20、18、16---。
有关面试考核的具体程序、办法和工作流程以及考前要求适时向考生公布,考生可提前按要求准备。
六、拟定招聘人选和确定岗位
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面试+答辩+考评的总成绩,由高至低按设岗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ljhuli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最终招聘人选。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发布用人单位及岗位,由招聘小组办公室组织最终招聘人选,分学科按高分到低分次序由招聘人员本人选择用人单位及岗位,确保拟聘人员都有岗位可聘。如招聘人员有空岗位不选,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责任自负。所空招聘名额人选由同学科总成绩由高至低顺位递补。
七、体检
1.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对拟聘用人员在9月新学期开学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项目、标准和办法按照《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黑教师办〔2004〕4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在体检时由拟聘用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
八、签订合同
1.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聘用办法》(黑人发〔2003〕109号)有关规定对体检、组织考察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2020年8月末按照程序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其工资发放纳入财政统发,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新招聘教师需在录用学校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以其它理由调转或借调,如因个人原因在服务期内辞职的,应当全额赔偿学校为个人出资的培训费用。
2.教师聘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受聘岗位的任务、工作目标及应尽义务,应遵守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供的工作条件,工资、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聘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程序和条件,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合同期限及生效日期。除以上必备条款外,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就教师进修、培训等其它内容进行协商和约定。
九、相关要求
1.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对在报名、面试、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2.应聘者应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无法联系所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
4.招聘工作由虎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5.本公告未尽事宜和变动事项由虎林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67-5888156、5823401
点击下列链接报名:
https://www.wjx.cn/jq/82362660.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