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师招聘网
首页 浙江教师 福建教师 江苏教师 广东教师 江西教师 安徽教师 北京教师 上海教师 天津教师 湖南教师 湖北教师 河南教师
河北教师 海南教师 重庆教师 贵州教师 辽宁教师 吉林教师 山西教师 广西教师 云南教师 陕西教师 甘肃教师 青海教师 四川教师
山东教师 内蒙古教师 黑龙江教师 宁夏教师 新疆教师 西藏教师 面试 考试大纲 试题 特岗教师 教师资格 教师招聘 每日汇总
教师招聘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浙江教师招聘网 >> 金华教师招聘网 >> 内容

浙江师范大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2020年第三批)

时间:2020-07-10 19:46:28 点击:

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0年第三批,幼儿园教师)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师范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师范大学:以教师教育为主、多学科并举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现由金华(校本部)、杭州(文二校区、萧山校区)、兰溪3个校区,19个学院(含独立学院)组成。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2个岗位共2人,为专业技术岗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浙江省户籍、生源或省内高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

下列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2.2020年毕业的留学人员;3.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应于2020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本次招聘的人员原则要求在2020年9月30日前到岗,但疫情变化可能导致适当延后);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0年9月30日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岗位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7月21日16:00。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人事招聘系统网址:http://zp.zjnu.edu.cn(此报名系统为唯本次招聘唯一报名平台,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实名注册本人报名信息,申请应聘岗位,并在附件中上传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得变更申报岗位,请报名者考虑成熟后填报。

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网站报名状态显示信息为准。

2.资格初审。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通过登录网站自行查看审核结果,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笔试前进行现场确认,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具体安排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入围。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另行发布,请应聘人员特别留意。

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的基本知识。不指定具体教材和相关参考书籍。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入围。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2.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另行发布,请应聘人员特别留意。

入围面试人员需准备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备查。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届时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人员递补。

面试方式:综合面试。主要考查综合素质和专业实践能力。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办法进行。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必须考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zjnu.edu.cn/,公示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具体要求将在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另行发布,请应聘人员特别留意。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9-82282319(浙江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室)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9-82283073(人事处伍老师、薛老师)

学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

附件:

浙江师范大学招聘计划表(2020年第三批,幼儿园教师).pdf

2020年7月10日


全国教师招聘QQ交流群:1074656248


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谨防受骗提示:如果报名时出现收费或汇款等情况,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站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本站招聘信息来自各地人社局、政府网、人事考试网、教育局、高校、中小学等官方信息,快速及时、权威可靠。如果有侵犯版权请联系下方站长qq,我们将在24小时之内删除!



  • 全国教师招聘网(www.jrzhufu.com/) © 2020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Powered by 全国教师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