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莆田市银发教师教学计划实施方案(试行)》(莆教〔2020〕10号)精神和要求,结合北岸经开区实际,制定2020年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银发教师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中小学、幼儿园、进修院校、职业院校、教科研机构的退休教师(简称银发教师)。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序号 |
招聘学校 |
岗位数 |
任教学科 |
任职要求 |
服务 时间 |
联系电话 |
1 |
忠门岳秀小学 |
1 |
小学数学 |
1.持有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2.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3.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能够胜任学科教育教学工作。 |
1学年 (2020-2021学年) |
13860993865 |
2 |
东埔中心小学 |
1 |
小学数学 |
13850205038 | ||
3 |
东埔塔林小学 |
1 |
小学语文 |
13950729081 | ||
4 |
梯吴侨台学校 |
1 |
小学语文 |
13859891930 | ||
5 |
山亭中心小学 |
1 |
小学语文 |
13850270562 | ||
6 |
山亭第二中心小学 |
1 |
小学体育 |
13950701955 |
其他条件要求:
1.具有教育情怀,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方式
有意向的银发教师直接到意向任教的招募学校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选择岗位。由招募学校组织开展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工作。资格审核合格后,由学校与银发教师就岗位职责、工作要求等事项进行沟通商谈,并进行面试考核。考核合格的拟聘银发教师报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予以聘任。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24日。
2.报名方式:直接到意向任教的招募学校报名。
3.报名材料:
(1)《银发教师教学申请表》一式3份;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4)教师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5)其他教学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如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等)。
(二)资格审核
招募学校组织开展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工作。招聘学校将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材料审核,资格条件的确认以此审核为准。资格审核主要是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名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三)面试考核
由招募学校组织面试考核,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招募人员,具体面试考核事项由招募学校另行通知。
(四)聘用
经商谈、考核、遴选确定的拟招募银发教师由招募学校汇总报送教育行政部门。经教育部门同意后,在北岸经开区管委会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公示,公布公示期7天。
(五)签订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募学校与银发教师签订教学服务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期1年,原则上一学年一签。正式签约前,银发教师须提供近3个月内的体检报告。
(六)待遇
银发教师工资等待遇按《莆田市银发教师教学计划实施方案(试行)》(莆教〔2020〕10号)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招聘工作由招募学校组织实施,请密切关注招募学校相关通知。
2.银发教师只能受聘于一个学校岗位,不得同时在多个学校兼职受聘。
3.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4.未尽事项详见《莆田市银发教师教学计划实施方案(试行)》(莆教〔2020〕10号)。
附件: 《莆田市银发教师教学计划实施方案(试行)》(莆教〔2020〕10号).doc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教育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