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2020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为提高莲都区教师队伍素质,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决定公开选聘丽水市莲都区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丽水市莲都区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聘教师共4名。具体的选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莲都区教育局2020年公开选聘教师计划》(附件1)。
二、选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二)要求在职事业编制教师,具有教师资格,小学岗位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岗位需专科及以上学历,现在报考学科任教3年及以上,年龄要求男40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22日以后出生)、女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22日以后出生),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4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三、选聘办法
(一)报名:应聘者请于2020年7月22日下午14:30—17:30,携带报名表(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书(附件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丽水市莲都区天宁小学(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877号),报名和资格审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到选聘计划数三倍的,按比例分别核减选聘计划并纳入招聘计划。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试考务费50元/人(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经审核后可免除考试考务费),交款方式以支付宝转账形式缴纳。
(二)笔试准考证领取: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7月28日上午8:30—11:30到莲都区教育局四楼407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者除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时政知识、教育相关政策法规、职业道德规范为主)、教育教学理论(课程标准、教材教法、通识理论、教师专业标准为依据)、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1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以选聘岗位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学前教育岗位的面试采用素质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素质测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其它学科岗位采用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素质测试合格分均为60分,面试、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素质测试时间具体安排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五)素质测试内容:学前教育素质测试内容包括舞蹈(时长不得超过90秒,音乐自备U盘)、自弹自唱和简笔画(内容由评委指定)。素质测试各项内容均由考生本人独立完成,不允许请外人合作。
(六)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学前教育岗位按笔试40%+面试30%+素质测试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选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相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调动、聘用等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服务年限按照莲都区调配政策执行。
四、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参加莲都区教育局2020年公开选聘教师各项活动需通过身份确认、查验浙江省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指定场所,持“红码”“黄码”、体温异常或无相关有效检测报告的人员不能进入考点;
2.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3.参加本次选聘的所有考生请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每位考生都需如实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并在报名时一并上交,报名前近十四天从境外回来、来自或途径重点区域返乡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报告,方能参加报名;
4.考生刻意隐藏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5.考生到达报名点、考点,在查验身份、健康码或相关检测报告核查及体温检测正常后快速进入,根据指引直接到达指定场所,防止任何形式的聚集;
6.报名或考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有序退场,避免人员聚集、逗留;
7.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将按相应的应急处置流程进行隔离,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管理;
8.因故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特别提醒:参加本次莲都区教育局2020年公开选聘教师的考生,如来自或途径重点区域的,务必为来莲做好“转码”或血清检测,预留充裕时间。
本次公开选聘有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公示公告栏);
2.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iandu.gov.cn/,公告公示栏)。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0578-2123872
咨询电话: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0578-2131763
附件: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