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2020年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为落实《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合同制教师2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学历要求:
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本科。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记录。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等工作。
3.具备应聘岗位需要的教师资格,符合《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的2019届、2020届毕业生除外。
4.年龄条件:本科限28周岁以下(1992年7月21日后出生);研究生限30岁周岁以下(1990年7月21日后出生)。
5.具有市级及以上模范(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荣誉,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1日后出生)。
四、聘用人员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五、聘用人员岗位专业要求:见附件2。
六、招聘步骤: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综合测试、公示、体检、政审、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个人报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020年7月22日语文、数学、英语专业
2020年7月23日其他专业
2.地点:高陵区田家小学。
3.报名需提供资料:
A:2020年高陵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3)。
B: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版备案表。
(二)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畅通,如联系方式变化造成延误责任自负。
3.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聘条件和岗位需求对申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综合测试环节。
(三)综合测试:
1.时间及地点:由用人单位通知。
2.综合测试:由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小的单位可进行合并后统一进行测试)根据初审合格人员数量比例采取“笔试(50分)+面试(50分)”或“面试”(100分)的方式进行。
3.综合测试结束后,按照岗位需求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4.教育局根据成绩排名可推荐部分富余人员到岗位需求未完成的单位进行二次综合测试。
(四)公示:
综合测试成绩另行通知。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须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对空缺的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按综合测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教育局安排进行政审工作。
(七)聘用程序:
1.政审合格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三年),试用期为4个月。
2.录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研究生月工资4200元(其中基本工资3000元、绩效工资1200元)、本科月工资4000元(其中基本工资2800元、绩效工资1200元);取暖降温费3230元/年;若聘用人员有职称,按照初级、中级、高级,每月按100元、200元、300元发放。试用期满后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五项保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合同。
3.录用人员原则上三年内不得调离本岗位(违约金10000元)。
4.录用人员人事档案由区教育局托管。
咨询电话:029-86918164(工作日)
附件:
高陵区教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