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0年临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教师拟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2020年临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临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教师拟面试对象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7月26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受理。
二、现场资格复审地点:临海市教育局一楼大会议室。
三、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对象(见附件)。
四、现场资格复审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现场必须体温正常且持浙江健康码“绿码”。体温超过37.3℃或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可委托他人进行,但须出具委托书(签名须手签)、委托人身份证及考生身份证。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2.提供材料要求: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注明全日制性质、学历、专业)等原件与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书的直接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临海籍凭省级优秀毕业生证明报名的考生,还须提供省级优秀毕业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专科毕业生,还须提供师范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未按规定时间提供的已经聘(录)用人员予以解聘。已经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现场资格复审时教师资格证书同其他材料一并提交。
(2)往届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与复印件。非临海籍凭省级优秀毕业生证书网上报名的考生,还须提供省级优秀毕业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学前教育岗位学历放宽到国家承认学历的考生还须提供在我市幼儿园聘用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任教证明。
因疫情影响,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往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未按规定时间提供的已经聘(录)用人员予以解聘。
(3)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表》请到资格复审现场打印。
五、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并取消应聘资格。考生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请可能递补人员做好相应准备。
六、面试时间暂定8月上旬,具体时间、事项在临海教育资源网上另行发布。
七、咨询电话:0576-85311961、85311981、85311962。
附件:2020年临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教师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临海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