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郑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经中共新郑市委编委批准,新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6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1.初中教师84名:语文17名,数学19名,英语18名,物理6名,化学3名、生物3名,政治4名,历史4名,地理3名,体育3名,音乐2名,美术2名。
2.小学教师60名:语文30名,数学30名。
3.幼儿园教师20名。
二、招聘范围
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和2020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二)学历条件
中小学要求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幼儿园要求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专业条件
初中教师要求报考学科专业和所学专业一致。
幼儿园教师要求所学专业为幼儿教育(学前教育)。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但本人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的,可先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如被聘用,应在一年试用期内(自上岗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年龄条件
年龄不得超过30岁(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条件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应不低于本学科拟招聘名额5:1的比例,低于5:1比例时,经招教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为3: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学科招聘名额,核减的招聘名额调剂至其它学科。
(二)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幼教等10个学科需进行笔试,笔试满分成绩为100分,不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育理论知识、教育法规知识、时事政治、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班级管理等。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在新郑市人民政府网、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体育、音乐、美术等3个学科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三)面试满分成绩为100分,体育、音乐、美术、幼教4个学科面试以“讲课﹢实际技能操作”方式进行,其中讲课占40分,实际技能操作占60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9个学科通过笔试后进行面试,面试以讲课的形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新郑市人民政府网、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新郑市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本人现场报名,不得替代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个人自我防护。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至8月5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新郑市中等专业学校(新郑市郑新路509号)。
4.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需提前下载、填写《新郑市招聘教师诚信登记表》1份(在新郑市人民政府网、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后需本人手填并亲笔签名),两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背后注明学科、报名编号、姓名等信息),并携带以下材料:
2020年毕业生:(1)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2)简历,(3)毕业院校出具的就业证明和就业协议书原件,(4)毕业证原件。
2018、2019年毕业生:(1)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始学历和最高学历)原件,(3)就业报到证(或人事代理相关手续)。
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以上材料外另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需现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加分条件和审核要求详见附件1。
以上材料涉及证件类均需原件和1套复印件,请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电话畅通。
5.考试费用:招聘统一免费。
6.其他要求: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专业。
(三)笔试
1.领取准考证
2020年8月8日,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时间、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公示笔试成绩和领取试讲证时间
2020年8月10日,在新郑市人民政府网、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同时不需进行笔试学科考生和笔试入围考生查看领取《试讲证》的时间。
4.领取试讲证
不需进行笔试学科的考生和笔试入围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试讲证》。
(四)面试
1.时间及地点:详见《试讲证》。
2.试讲内容:现行初中、小学、幼儿园教材。试讲题目是由两次随机抽号来确定。如:报考初中语文,从初中段所学全部语文课本中随机抽取一道试讲题目。抽题目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抽取课本册数;第二次再抽取该册的某一课时,确定为试讲题目。
3.公布成绩。试讲结束后,成绩现场公布。
(五)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分学科按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招聘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所形成的缺失名额,按该学科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等条件下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优先进入体检。
(六)考察聘用及待遇
依据面试成绩和体检情况,按照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察过程中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产生的岗位空缺的学科,所缺名额按该学科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郑市人民政府网、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的教师最低任教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最低任教期限内不允许调动或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
工资及社保待遇(含试用期)按照国家规定工资待遇标准执行。聘用人员由新郑市教体局根据学校岗位需求进行调配,不服从分配,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面试成绩择优选聘部分人员到城区学校任教(具体方案待发布公告时确认)。
六、组织保障
成立由市编办、人社局、纪委监察委、教体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新郑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报名、资格审查、试讲(笔试)、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
七、相关要求
(一)凡参与此次招聘的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严禁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对违犯上述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违犯上述纪律的应试人员,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本次招聘单位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三)市纪委监察委依照有关规定对招聘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四)本次招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组织实施。
(五)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2696819/62693462(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1:关于笔试加分的条件和审核要求
附件2:新郑市招聘教师诚信登记表
新郑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24日
附件1:关于笔试加分的条件和审核要求
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河南省“三支一扶”计划、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服役期间获三等功的另加4分,获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6分,多次立功的按最高等级奖励加分,只计一次,不累加。
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村干部”合同书、入伍证、退役证、立功证书、学历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