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
关于公开考核招聘2020届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8〕83号)精神,结合2016年4月区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联合申报的省属免费师范生需求计划,经请示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决定公开考核招聘2020届公费师范毕业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见附件1
二、 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四川省2020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服务地为广元市),且完
全符合《广元市昭化区公开考核招聘2020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条件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确因疫情影响无法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 24号)有关规定执行);
5.应聘者应遵照《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完全符合四川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8〕83号)的要求。
6.自愿遵守服务年限规定,未满规定服务期者,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4.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9:00—11:30;14:30-17:30
3.报名地点:区教育局人事股
4.提供证件及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校入学时与四川省教育厅或广元市教育局签订的《培养协议书》。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经所在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并附上大学期间的学业成绩单)。
(4)就业协议书(空白,要求份数完整)。
(5)报名资格审查表(通过本公告附件下载,如实填报)。
(6)3张一寸免冠彩色近照。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审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二)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工作。面试采取讲微格课加才艺展示方式进行。小学音乐、小学体育教师岗位微格课面试满分分值为50分,才艺素质展示满分分值为50分;其余岗位微格课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微格课面试分备课和讲课两个阶段。考生按抽签顺序到备课室抽签确定讲课内容,在20分钟内独立完成备课稿。讲课由考生按备课稿用普通话完成,讲课时间限为12分钟以内,备课稿不作为面试评分内容。微格课面试以我区同学科同学段现行教材内容为依据,主要检测参加面试人员的基本素质、课堂教学技能、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技能、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仪态举止等;才艺素质要求面试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要求的各项内容,音乐考生自备自己最熟悉的乐器一至二件、自备供指挥用(乐)曲一首,评委视面试者完成情况分项目按标准给分。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昭化区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未形成竞争的,须有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考核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考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总成绩相同,则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安排加试,并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负责,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5.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四)考察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学业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在昭化区政府网站公示7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执(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区教育局负责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区教育局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资格确认文件,调配介绍信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人员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五、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部门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请向区教育局咨询。未尽事宜,由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昭化区教育局:8723154
(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
昭化区纪委监委:8722477
昭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723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