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简章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由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院坐落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前身始建于1957年,1990年成立烟台市高级技工学校,是全国首批试办的两所高级技工学校之一;2006年成立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加挂烟台市技师学院校牌;2015年,被批准为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学校。学院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12年)”“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技师培训基地”“山东省技师工作站”“山东省首批金蓝领培训基地”“山东省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基地”“烟台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烟台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烟台市阳光工程培训基地”。
为大力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双一流”高校(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或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相应一流建设学科毕业生)公开招聘辅导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0年应届及择业期内(2018年、2019年)未就业往届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2.在山东省外就业的往届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5.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其中研究生阶段为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或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相应一流建设学科毕业生。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1979年7月28日(含)以后出生。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
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0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7月27日(含)前取得。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0年毕业生除外)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需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二、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5日12时。
2.方式:填写《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电子邮件并发送至指定邮箱ytetczhaopin@163.com,邮件名称为“辅导员+毕业院校+姓名”,《报名表》内容要确保真实、完整、准确。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没有网上预报名的,也可直接到现场进行报名。
1.时间及地点:2020年8月4日上午8:30—11:30、8月6日上午8:00—9:30,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图书办公楼一楼大厅(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乘27路、28路、206路、526路公交车到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站点下车)。
2.审查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3)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仅提供复印件。
(4)2020年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采用网上签约院校的可不提供)或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派遣证。
(5)佐证考生获得重要荣誉和奖励的证书。
(6)已签署就业协议的人员报考,须提供解约证明;曾有工作单位的或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人员报考,需提供解除合同证明书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也可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不在择业期内的无业人员报考,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7)中共党员证明。考生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证明:a.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b.党员证明,须毕业学校组织部门盖章(二级院、系盖章无效)或现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委组织部门盖章;c.入党志愿书全本复印件(须人事档案所在部门盖章)。
(8)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3张。
3.有关要求。资格初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点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并加入考生微信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试、面试)、签约、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通知均通过考生微信群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资格初审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岗位公告在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特别急需紧缺的岗位,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4.根据省、市关于防疫期间考试工作要求,请报考人员注意以下要求:
(1)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会与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电话联系,请考生主动报告7月6日以来个人及共同居住人的旅居史和身体状况,凡是此间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者,须主动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考生是否具备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条件,如具备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条件,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
另外,考生应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交《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3)和《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4)。考前14天内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或考生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应及时主动向我院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考生是否具备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条件。如具备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条件,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
(2)拟现场报名人员,须提前联系我院,说明7月6日以来个人及共同居住人旅居史和身体状况,经允许后方可参加现场报名。凡未提前联系沟通的考生,不接收现场报名。
凡是7月6日以来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者,须尽快就诊排查,并及时主动电话联系我院,由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考生是否继续具备正常参加现场报名的条件。如具备参加现场报名审查条件,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
另外,拟现场报名人员,还需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交《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考生健康承诺书》和《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7月28日以后才开始健康监测的烟台以外地区考生,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
(3)所有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或现场报名时应主动佩戴防护口罩,出示动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现场资格审核或现场报名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资格审核或现场报名结束后,考生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以及考试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主动报告。
(4)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5)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学院施行封闭管理,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仅限考生本人入校。
(三)考试
辅导员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考试时间一般在8月6日现场资格审查当天或结束后一天左右,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以及其他有关事宜于8月6日现场资格审查当天在微信群发布。
1.初试。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3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或笔试。初试成绩公布后,从60分(含)以上按照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3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
(1)参加对象:如组织初试,则为初试通过人员;如不组织初试,则为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时间10分钟。
(3)成绩公布: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
3.确定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辅导员岗位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察、签约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察合格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考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
(五)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或农村特困大学生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烟台市教育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yantai.gov.cn/)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三、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烟台市教育局网址:http://jyj.yantai.gov.cn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址:www.ytetc.edu.cn
咨询电话:0535-6115520
监督电话:0535-2105505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附件3:2020年公开招聘考生健康承诺书
附件4: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