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2020年绿色通道选调区外教师公告
为提高我区教师队伍的稳定性,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通过绿色通道面向区外公开选调教师10名。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对象
1.原籍为青原区人,申请调回青原区中小学校任教的;
2.青原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在区外任教的子女,申请调回青原区中小学校任教的;
3.原籍为青原区人的在外任教的配偶,青原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及其子女在区外任教的配偶,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申请调回青原区中小学校任教的。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任教5年以上(含5年)的在编在岗公办学校教师,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小学教师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和高中教师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政治立场坚定,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用人单位不同意调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或省、市有关规定不允许报考的。
四、选调程序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青原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青原区正气路88号)
3.所需材料:(1)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结婚证书、配偶单位证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年度考核材料、相关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2)填写并递交《2020年青原区绿色通道选调区外教师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见附件)。
4.资格审查
由区教体局、人社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区纪委监委进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
5.综合评价及排序
对报名人员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择优选调。综合评价结束后,按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分数相同者任教时间长的优先,如果任教时间相同则教育教学评价单项分高者优先,如果教育教学评价单项分相同则年龄长者优先。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选调人选。
综合评价项目
(1)年度考核评价
优秀1.5分,称职1分。以2015、2016、2017、2018、2019年度考核得分总和为该项最终得分。(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原件)
(2)个人荣誉评价
①市级骨干教师、县(区)级学科带头人、县(区)级骨干教师分别为5分、4分、3分;
②2015年7月至2020年7月获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表彰的先进个人为3分,县(区)委、县(区)政府、市教体局表彰的先进个人为2分,县(区)教体局表彰的先进个人为1分。
(见党委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原件及获奖证书原件)。
(3)教育教学评价
①2015年7月至2020年7月在省教育厅教研、电教部门组织的现场教学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分、4分、3分;
②2015年7月至2020年7月在市教体局教研、电教部门组织的现场教学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分、2分、1分;
③2015年7月至2020年7月在县(区)教体局教研、电教部门组织的全县(区)性的现场教学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分、1.5分、0.5分;
(见主办单位印发的相关文件和获奖证书原件)
④高中奥赛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国家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分、4分、3分。
6.体检和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青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如有举报经查属实者,取消其选调资格,并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选调人员报区政府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7.人员管理
选调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与区教体局签订不少于五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其岗位聘任按有关职称政策执行。
五、疫情防控特别提示
1.报名人员必须进行扫赣通码等健康码并测体温(境外来区返区人员要提供14天集中隔离证明和核酸抗体检测报告,来自乌鲁木齐市、大连市等重点地区以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名人员必须提供近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体温正常的,且“赣通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进入教体局人事股提交报名材料。
2.报名人员等候时,要求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报名当天应全程戴口罩。
六、纪律和监督
绿色通道选调工作广泛接受群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区纪委监委和区人社局及时受理举报,并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公开选调资格,影响恶劣的在五年内不准参加青原区的选调。
1.咨询电话:0796---8186075
2.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796-8182108,区纪委监委信访室0796-8100878
七、本方案解释权在青原区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青原区2020年绿色通道选调区外教师报名表》
青原区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