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通知及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根据《宁远县2020年公开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宁远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有关事项及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相关事宜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6日(星期四)9:00-11:00。
2.笔试地点:宁远一中。
3.考生(报名成功并审核通过人员)须自行登录永州市人事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8月2日—2020年8月5日。
4.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健康码(绿色)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色),经体温测量正常,方可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考室。
5、考生进入考点后,要认真阅读考务宣传栏中的《考生须知》,按要求参加考试。
6、考生自备2B铅笔、黑色签字笔或钢笔、橡皮等,其
他物品不准带入考室。严禁考生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智能穿戴设备、计时设备(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室,否则取消考试成绩。
7.笔试成绩公示与查询:笔试成绩于2020年8月10日起在宁远政府网公示,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在2020年8月10日(上班时间)内到宁远县教育局人事股填写《宁远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申请复查,逾期不予受理。成绩复查结果在宁远政府网公示。
二、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笔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笔试前14天(7月23日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外省的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
(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应于笔试当天入场时提供7天内(7月31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建议至少提前15天到达湖南省境内其他低风险地区,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三)为保证考生能准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事前打印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并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
(四)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笔试考点。进入考点时,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进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
(五)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身份证,不能提供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
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
3.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且不能提供笔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
4.7月23日零时以后入境者,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健康码为红码者。
(六)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黄码,且7天内(7月31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的考生,将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七)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在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八)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会同考点办研判认为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医疗救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十)考生在外餐饮应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饭店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
(十一)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宁远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