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壮大师资队伍,引进优秀人才和骨干教师、紧缺型学科教师,助力打响“学在金东”品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金东区面向区外公开选调优秀在职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省全额拨款学校在编在职教师(试用期、服务期人员除外)。
二、选调类别
第一类:优秀人才引进:
(1)具有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市级名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市教坛新秀、市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市优秀教师(最美教师)等荣誉称号。
(2)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第二类:骨干教师或紧缺型学科教师引进:
(1)在学科教学方面有突出业绩,具有县(区)级教坛新秀或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以上等荣誉称号,或者在指导学生竞赛方面成绩优秀,紧缺型学科教师条件可适当放宽。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选调条件
(一)参加选调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具有上述引进条件相关荣誉称号;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不低于选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以教师资格证注明的学科为准,未注明学科的以教师资格注册系统中注明的学科为准);
5.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教师;
2.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调流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本次选调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统一考核、严格考察(体检)、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至8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休息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5日下午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地址:金华市康济南街368号金东区水务大楼546室,咨询电话:0579—82178217)
3.报名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由区教体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核
优秀人才引进采用量化考核的方式确定拟选调对象。优秀人才引进人数少于5名的,多余名额用来引进骨干教师或紧缺学科教师。
引进骨干教师或紧缺学科教师,采用量化考核加面谈的方式确定拟选调对象。量化考核根据《金东区公开选调优秀在职教师量化评分表》(附件1),进行量化评分。按量化考核×40%+面谈×60%计算总成绩。依据总分高低,在本次选调计划数额以内确定拟选调对象。
(四)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照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
(五)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金东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程序提交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审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入金东区所属公办学校教师编制,具体工作岗位由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新学期全区学校生源情况统筹安排。第一类引进人员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在城区学校任教;第二类引进人员原则上首先安排在农村学校任教。
(六)手续办理
确定选调人员,须提供由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同意调动并盖章的交流人员审核表、首次进入事业编制材料(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审核表)等。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决定后6个月内未办理交流手续的,本次交流资格自动取消。
五、其他事项
1.正式调入人员须承诺在金东区教育系统至少服务6年。
2.未尽事宜由金东区教育体育局、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 金东区公开选调优秀在职教师量化积分评分表
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