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四批)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昆山市教育系统决定第四次公开招聘48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招聘对象为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2020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限“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认定的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
3.研究生学历报名者,其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具有相应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名。
4.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⑴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⑵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⑶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6.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0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第四批)》。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网上信息采集
1.时间:2020年8月9日上午8:00~8月11日下午18:00。
2.方式:报考者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http://bm.ksedu.cn),按照要求注册本人基本信息,并如实填写报考情况。已注册过帐号的,使用原帐号和密码登录。
3.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对照《岗位简介表》的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系统即时显示岗位报名人数)。岗位一旦选定后,其资格确认、面试考核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4.应聘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前,应聘者可以修改报名信息。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5.网上信息采集完成后,应聘者需自行打印报名表,并与资格审查所需他材料一起邮寄。
(二)资格审查
1.应聘者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将以下材料寄至所报学校,资格审查以收到的材料为依据。
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⑵个人简历
⑶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
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未签约的就业协议书
⑸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含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还需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含本科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另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⑹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章)
⑺教师资格证书(或自试用期起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发表论文及其他业绩材料
⑼参照应届毕业生条件报考的另附《未就业承诺书》。
以上内容均提供复印件。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不再接受昆山市教育局组织的第一、二、三批校园高层次人才招聘(东北师大、陕西师大专场、南师大专场)已签约人员及昆山市公开招聘已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的报名与资格审查。
2.请考生务必确保在8月16日前将上述材料寄至所报学校。由所报学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由负责资格审核部门在8月17日16:00前电话通知考生。
(三)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考核,考核分两个环节:一是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根据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评价)。招聘单位根据对应聘者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情况,按照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面试对象(报名人数不满岗位招聘数3倍的,按实际符合人数进入面试)。是否进入面试在8月18日17:00前由招聘单位反馈。二是面试。面试以试讲的方式,讲一节与应聘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需有板书演示)。考生备课30分钟,微型课(含板书)10分钟。音乐学科面试时还须用钢(电子)琴弹唱一首现场公布的曲目。面试按岗位进行。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相同的,由主管部门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应聘者须于规定时间前到达面试地点,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的考生务必带好资格审查材料第⑶~⑻项的原件,原件校验后返还本人。其中,第⑷项未提供原件者视同不符合报名资格。
*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并进行每日健康申报;面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面试现场。
(四)签约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名单。签约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完成签约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本次招聘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察政审相关要求进行。
3.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以不递补。办理录用手续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录取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各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昆山网”(http://www.k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昆山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拟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聘学校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试用期约定为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七)其他说明
本次公开招聘拟录用的暂无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可以先上岗再考证,但须自试用期起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7553129。
咨询电话:0512-57516860、0512-57532164。
本公告由昆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0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第四批)
昆山市教育局
2020年8月5日
附件:2020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第四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