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高技能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师资队伍,优化学校人员结构,结合我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高技能人才)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学历学位及年龄要求:
符合《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高技能人才)岗位简介表》中相应的学历学位要求。
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40周岁及以下;副高级职称的,年龄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高技能人才)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七)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报名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九)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0年8月30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xzhrss.gov.cn)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网(www.xzjsxy.com)
招聘岗位详见《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高技能人才)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请发送邮件至xzjsxyrczp@163.com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代码”,所需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附件发送。
2.报名时间
(1)岗位代码为01-04的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8月15日后,学校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并及时公布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情况。岗位招满即止。
(2)岗位代码为05-30的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8月14日12:00。
资格初审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14日18: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截止至8月15日20:00。
我校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截止至8月16日12: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高技能人才)报名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请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密切关注邮箱,及时查看并回复报名资格初审情况。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除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外,其他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的应聘人员,请认真对照报名岗位资格条件,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审核材料原件。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我校进一步咨询确认,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我校根据应聘人员的求职意向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人力资源处陈述申辩,电话0516-85968023。
3.应聘人员须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按应届生报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报名时只须提供扫描件。
4.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由我校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我校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打印笔试准考证: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应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人,缴纳报名考试费后,由我校发放初审合格通知,在收到初审合格通知后,登陆个人邮箱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
岗位代码为01-06岗位应聘人员直接参加考核;岗位代码为07-30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方式。
报考岗位代码为07-30岗位的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教师通用素质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复习班。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苏康码”(请应聘人员报名后即刻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研究确定招聘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网站(www.xzjsxy.com)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我校负责从应聘07-30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在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网站(www.xzjsxy.com)上公布。01-06岗位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我校负责资格复审工作,在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网(www.xzjsxy.com)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07-30岗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我校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我校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向我校人力资源处陈述申辩。
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人员时,我校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由我校如实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网站(www.xzjsxy.com)上公布。
(三)面试(考核)
参加面试的人员凭面试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
1.01-06岗位:考核方式为答辩。
2.07-30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答辩,试讲结合岗位要求须进行技能演示,其中试讲占70%,答辩占30%。
所有面试(考核)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1.01-06岗位: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2.07-30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招聘考试结束后,在我校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我校在笔试、面试(考核)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
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面试(考核)成绩仍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我校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我校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我校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我校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校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我校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由我校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我校报市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我校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我校负责解释。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政策咨询电话:0516-85968023,0516-85968021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516-8596803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83732198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
2020年8月3日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高技能人才)岗位简介表.xls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高技能人才)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