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前置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
根据《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有关规定,现将公开招聘面试前置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8月10日(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分批次错峰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烟台开发区实验中学东、西阶梯教室,各岗位审核地点详见附件。
三、现场资格审查携带资料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装订顺序以本公告为准,不按顺序装订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表(须登录报名系统打印,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3)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仅提供复印件。
(4)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专业要求”中的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委托市级以上外事翻译中心,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5)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就读院校采用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6)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和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不在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的仅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即可。
(7)已就业人员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8)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交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及相关材料。主要是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报考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9)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10)岗位要求的普通话证书。
(11)博士毕业生须提供主要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及荣获国家、省(部)级荣誉等情况。
(12)诚信承诺书。
(13)报名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14)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照片不必装订,用于粘贴在准考证上。)
四、有关要求和工作说明
1.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
2.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须按《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3.《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中规定可以暂缓提供的证书,可按简章规定暂缓提供。
4.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相应场次准考证。关于本岗位是否加试初试等问题,请于现场资格审查次日9:00后登录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站查看通知,若报考岗位不设置初试,则只参加面试即可。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要科学合理佩戴口罩。到现场排队入场,前后间隔保持1米以上。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实行“测温+健康绿码+《报名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入场。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应聘人员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前,须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填写完整并签名的《报名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接受体温测量,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随现场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一并提交存档。
3.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或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应聘人员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
存在特殊情形的应聘人员,须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3天(含周六、周日)前主动与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联系(联系电话:0535-6396721),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后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2)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
(3)报名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不满28天者;
(5)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
(6)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
4.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实行错时错峰入场,具体时间安排按照《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前置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场地安排》进行(详见附件)。
5.应聘人员应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后,应聘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在工作人员要求确认身份时,须迅速拉下口罩进行身份识别,随后迅速戴上口罩,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6.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间距,减少聚集。
7.其他未尽事项,参照《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的通知》(第478号)规定执行。
六、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其他未尽事项,参照《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执行。
附件: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前置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场地安排
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