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单位市机关幼儿园公开选调幼儿教师公告
金华市机关幼儿园是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浙江省一级幼儿园,位于婺城区将军路416号。因工作需要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幼儿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浙江省内各类幼儿园内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试用期和服务期内人员除外)。
二、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2.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具体见下表:
单位 |
选调人数 |
岗位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备注 |
金华市机关幼儿园 |
2人 |
幼儿教师 |
学前教育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1985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
具有两年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历 |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2020年8月16日前按要求填写《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关幼儿园选调教师报名表》和相关证书、材料扫描件(提交材料清单见“报名人员须递交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jhsjgyey@163.com。
报名人员须递交材料: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任文件、教师资格证书、担任幼儿教师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内容可以覆盖2年以上幼儿教师岗位工作经历的,可不必另行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其他情况下,应由相关幼儿园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对象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及报名结束后5天内,根据选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二)考试
1.考试形式为面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对象组织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主要考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现场上课和现场问答交流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含)。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达不到60分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考察。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1.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2.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其对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选调资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四)录用与公示
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按规定和程序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在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公开选调简章由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选调由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0579-89127957,13867969901。
监督举报电话:0579-82475930。
五、其他事项
1.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在本园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离。
2.其他未尽事宜由金华市机关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解释。
附件:《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关幼儿园选调教师报名表》
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