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临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教师面试对象总成绩公布及资格验证有关要求
根据《2020年临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规定,现将面试对象总成绩公布和资格验证有关要求如下:
一、2020年临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教师面试对象总成绩(见附件)
二、资格验证有关要求
1.时间:2020年8月11日上午8:00—11:3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临海市教育局一楼大会议室。
3.形式:现场资格验证。
4.所带材料要求: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①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
②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未按规定时间提供的已经聘(录)用人员予以解聘。已经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现场资格验证时提交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
(2)往届毕业生:
①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
②因疫情影响,报名时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往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未按规定时间提供的已经聘(录)用人员予以解聘。已经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现场资格验证时提交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
(3)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逾期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与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出现应聘人员放弃验证或验证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6.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生进入资格验证现场必须体温正常且持浙江健康码“绿码”。体温超过37.3℃或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可委托他人进行,但须出具委托书(签名须手签)、委托人身份证及考生身份证。参加现场资格验证人员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附件:2020年临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教师面试对象总成绩.xlsx
临海市教育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