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由市教育局组织,时间定于2018年1月14日(星期日),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
2、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1月13日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参加笔试,缺任一证件者不能进入考场。
3、1月16日(星期二)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于1月16、17日至长沙市教育局(204室)提交查分申请。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如笔试环节发生时间变动,以网站通知为准。
八、考核
1、考核于2018年1月19日至2月1日期间在各招聘单位进行。考核人选按参加笔试人员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5的比例确定(特殊教育学校比例为1∶3),笔试成绩相同时,初试成绩高者进入,初试成绩相同时,比例较高的初试项目成绩高者进入。“直接考核岗位”报名人员均参加考核。
2、考核具体安排及技能测试办法于考核前公布。考核方式分试教、试教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四种(详见《岗位表》),其中考核方式由试教和技能测试组成的按4∶6的比例合成考核成绩。
3、考核顺序和考核内容由考生抽签决定;考核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下同)。
4、每位考生的成绩通知书在其后两位考生结束后依次领取,考核为所有考生同时进行的,考生的成绩通知书在评分结束后下发。考核成绩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
5、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总成绩由笔试和考核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报考“直接考核岗位”人员的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6、考生凭居民有效身份证参加考核;考核时不得自带任何资料(招聘单位另有要求的除外);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含体检、资格复核、资格终审)
1、考察对象以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相同时考核成绩高者入围(下同)。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者时,则在同一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超过两次)。
2、考察对象的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由个人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相同时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者时,则在同一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3、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采取信函电函、走访、座谈等形式调查了解。市教育局调阅考察对象人事档案,核查所提交的证件证书证明(复印件)的真实性,审查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后,由市人社局进行资格终审。(注: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于7月15日前提交全部所需证书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查,否则取消资格。)
十、录取、聘用
资格终审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录取批复。录取人员按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未能按时办理档案转入等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联系电话(工作日使用)
招考咨询电话:
0731--84899737(长沙市教育局人事处)
0731--8489975384899741(长沙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
0731—84899756(长沙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0731-88666037、88666078(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
1、《2018年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毕业生岗位表》
2、《2018年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骨干岗位表》
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