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幼师)简章(第二批)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为教育强县战略提供人才保障,根据县实验中学,百熙实验学校自主招聘及第一批次教师招聘实际情况,经县人事联席会议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70名,幼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科目及职数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1名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59名
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190名
4、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师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专业意识和专业能力
强,能胜任班主任和学生管理工作;
2、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二)岗位条件
1、报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岗位
(1)年龄要求:专科和本科毕业生要求28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①高中岗位要求具有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②城区初中、城区小学岗位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如属第二学历则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专科);③农村小学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其中报考小学科学岗位所学专业可放宽为物理、化学、生物或地理专业。
(4)具有教师资格证或申请教师资格证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高中岗位的要求具有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要求具有初中或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的要求具有小学或初中或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报考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水平达二甲以上,其他学科二乙以上)。
2、报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
(1)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所学专业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
(2)具有幼儿或小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3)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其他
1、长沙县在职在编教师(含编制备案管理教师)不得报考。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非2018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