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2020年乡村教师专项招聘方案
泰教〔2020〕36号
根据《福建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闽政办[2015]155号)《三明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明政办[2016]97号)、《三明市“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2015-2019年)》(明委办发〔2014〕2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乡村教师岗位招聘难的实际情况,依照县政府《关于乡村教师专项招聘相关问题的纪要》(〔2018〕16号)精神,我县在今年全省教师公开招聘的基础上,将学校未招满的教师岗位,实行乡村教师专项招聘。
一、招聘岗位
乡村教师专项招聘设置乡镇小学教师岗位8个(其中:小学语文4个、小学数学4个)。若全省补充招聘后还有空缺的岗位也将列入乡村教师专项招聘岗位。全省公开招聘学前教育城区岗位尚缺3个,若补充招聘时还不能补招到位,届时将学前教育城区空缺岗位转入学前教育乡镇岗位进行乡村教师专项招聘(招聘条件及程序和办法参照小学乡村专项招聘,报名时间再行通知)。
二、招聘对象条件
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招聘对象具体条件为:
1.自愿应聘到我县乡村小学任教,且愿意在乡村学校服务满五年。
2.具有泰宁县籍户口,或外籍户口与泰宁县籍户口公民成婚的。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6日以后出生)。
4.乡镇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不受原报考学科限制,可跨学科应聘但必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名者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执行。乡镇学前教育岗位需学前教育专业考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个人报名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泰宁县教育局人事股(泰宁县杉城镇赵山巷1号教育大楼三楼307室)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至2020年8月25日的正常上班时间,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登记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需学校开具证明);
(2)教师资格证(2020年已通过了教师资格认定,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证明。);
(3)全省笔试成绩证明;
(4)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用于制作面试证)。
以上1-3项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组织工作人员对照报名条件及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给予退回报名资料,取消面试资格。
(三)名单公示
县教育局人事股将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报县教育招聘领导小组,并在泰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四)组织面试
本次乡村教师专项招聘面试采取片段教学和问答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片段教学10分钟,问答5分钟。重点考查面试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使用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片段教学内容选用教材为小学四、五年级语文、数学(人民教育出版社)。问答内容由面试主考官即席提问,考生现场作答。
(五)成绩计算
本次乡村教师专项招聘成绩计算按照面试总分。
(六)体检考核
按照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如果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再加一次面试,取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核。
(七)聘用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县政府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泰宁县教育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