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以及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8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幼教岗位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中小学岗位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应有关证书。
(五)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六)招聘学科分设A、B、C、D四类岗位。在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其中A类岗位无任教经历及年限条件限制;B类岗位为具有至少一学年(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相应学段教学经历人员;C类岗位为定向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我省实施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D类岗位为定向岗位,面向2018届西藏生源(高考时户籍为西藏,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生源2016-2017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限2013年选聘人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济南市市中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80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18年市中区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2)。
三、报名时间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9:00-4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4月23日11:00-4月25日12:00
缴费时间:2018年4月23日11:00-4月26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http://123.233.117.110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按学科分类(岗位)和岗位分组进行一次申报,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符合B类报考条件人员,可以报考本类的招聘岗位,也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A类岗位;符合C类报考条件人员,可以报考本类的招聘岗位,也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A类或B类岗位,但不再享受C类岗位优惠条件。各不同分组岗位不能同时兼报。
2.单位初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在网上缴费。审查通过的非技能岗位笔试考务费为40元/人,审查通过的技能岗位专业技能测试费70元/人。
5.技能岗位打印面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技能岗位应聘人员于4月28日9:00-16:3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和相关事宜见准考证。
非技能岗位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非技能岗位应聘人员于4月28日9:00-16:3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和相关事宜见准考证。
6.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及调整办法
报名结束后,将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技能学科岗位报名人数须达到1∶7比例,非技能学科岗位须达到1:5。报名人数达不到相应规定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按以下原则进行调整:①核减或取消的A类岗招聘计划,调到同类岗位计划的其他组别中;②核减或取消的B类岗招聘计划,调整到相应单位A类岗位计划的对应组别中;③取消的C类定向岗位、D类定向岗位招聘计划,调整为相应单位A类岗位计划的对应组别中,即济南市催马小学“小学语文教师C类(定向岗位)”招聘计划调整为济南市催马小学“小学语文教师A类”;济南育秀中学(小学部)“小学语文教师D类(定向岗位)”招聘计划调整为济南育秀中学(小学部)“小学语文教师A类”。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调整计划将在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http://www.shizhong.gov.cn/col/col841/index.html)首页专题专栏“济南市中教育”中的通知公告栏目及时公布。报名资格材料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上述所提交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确认工作。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确认采取网上查看报名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确认,一经确认,不能更改。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须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在笔试后现场进行(具体时间关注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首页专题专栏“济南市中教育”中的通知公告栏目)。
(三)免费说明
困难(特困)家庭应聘人员凭县区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情况属实者免收各项考试费用。
免费人员材料审核时间:4月24日上午9:00-11:30,
地点:济南市市中区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建设路97号)人事科(2)室。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方法,技能学科岗位(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幼教学科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再综合考察的方法;非技能学科岗位采取先笔试后综合考察的方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和综合考察环节同一分组招聘岗位涉及多个考场的,面试和综合考察成绩参照省委组织部录取选调生时使用的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考试工作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市中区人社部门、市中区教育局、社会监督人员、学校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等组成的招聘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面试
技能学科岗位进行面试,采取答辩或专业技能考察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程序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主要从言谈举止、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各测评要素的平均分,并累加计算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现场分组公布成绩。为保证聘用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面试情况确定。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7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7比例要求的,按面试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对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的计划按“三(一)6.招聘计划调整办法”进行调整。通过面试取得笔试资格人选确定后,由区人社、教育部门审核,在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http://www.shizhong.gov.cn/col/col841/index.html)首页专题专栏“济南市中教育”公布。在面试考试工作全部结束后的第三天上午10:00以后,应聘者本人登录http://123.233.117.110自行查询面试成绩及是否取得笔试资格。进入笔试的技能岗位应聘人员于2018年5月8日10:00-24: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费40元。5月9日14:00-16: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查询笔试时间、地点、要求等详情。
(二)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教育教学类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新课改及素质教育等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