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自治县2020年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引进)人才工作简章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以适应经济社会稳定快速发展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印江自治县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科技创新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教育系统人才10名。为确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组织领导及程序
(一)组织领导。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县教育局成立引进工作小组,按照本方案组织实施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工作。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引进工作全程监督。
(二)原则及程序。招聘(引进)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引进计划、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引进单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引进10名,其中:贵州省印江中学3名、印江县第一中学4名、印江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3名,具体引进计划详见《印江自治县2020年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引进)人才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引进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省内外“师范大学”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及以上、研究生(本硕专业一致)。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具备拟引进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其他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至2020年8月31日。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经人民法院决定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3.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
4.截止2020年8月31日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特岗教师;
5.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人事部令第6号所列需回避情形;
7.印江自治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信息发布
本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均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yinjiang.gov.cn)发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人员根据职位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的职位,统一填写《印江自治县2020年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引进)人才报名表》。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人才招聘(引进)报名点:印江自治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印江县城)
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9日至10日(9:00-16:00)。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资料。考生报名时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采取“先上岗,后考证”阶段性措施);报名时填写《印江自治县2020年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请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yinjiang.gov.cn下载填写彩印,并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考试环节。
2、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委托他人报名出现上述情况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引进招聘过程始终。在招聘工作中任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或条件时,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聘用)资格。
六、考试
(一)考试
1.考试时间:2020年9月12日上午8:30。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方式:考试采取试教的形式进行,考试统一标准,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4.考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同一招聘职位考试成绩出现末尾并列的,另作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并与“县人才引进办”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系应届毕业生的,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聘用意向性协议书》,考生需自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系往届毕业生的,签订《聘用意向性协议书》。
签约时间:2020年9月18日上午9:00-下午17:00。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县人才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人才引进办”统一组织引进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应届毕业生考核侧重于查阅档案、在校表现、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的考察;对往届高校毕业生除采取查阅档案外、还需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实地综合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4.不符合招聘条件规定学历的。
5.考察时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个人(学籍)档案等资料(应届毕业生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6.不符合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以及报考职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的。
7.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及2020年不能毕业的。
8.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以递补。
十、聘用审批
所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应往届毕业生在2020年9月18日前将学籍档案、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交“县人才引进办”审核,审核合格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十一、引进纪律
引进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引进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优惠政策及有关要求
(一)对引进到我县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按我县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执行。
(二)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时间起计算,服务期限内一律不得调动。
(三)如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在服务期限未满的情况下,因个人原因离开工作单位的,除不再享受我县的优惠
政策外,还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咨询电话:0856-6222579(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附件:
附件1:印江自治县2020年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引进)人才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印江自治县2020年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引进)人才报名表.xls
印江自治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