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永春县公办学校第二轮补充招聘新任教师的通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20〕28号)、《关于公布2020年永春县公办学校招聘开考或取消部分未达开考比例岗位的通知》精神,我县在组织实施第一轮公开招聘后,尚有部分岗位空缺,现就第二轮补充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小学音乐1人,特殊教育1人,初中数学1人,初中历史2人,初中地理1人。
招聘条件及要求详见《2020年永春县公办学校第二轮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补充招聘的时间安排
1、9月7日-11日,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报考平台,按要求网上报名。
2、9月中下旬至30日,组织考生参加补充招聘现场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和聘用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将在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政府网永春教育专栏(www.fjyc.gov.cn)上另行通知。
三、补充招聘的注意事项
1、补充招聘教师的招聘条件、加分手续办理、资格复审、体检、考核、聘用等相关要求详见《2020年永春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2、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3、第一轮未被聘用的考生可根据我县发布的补充招聘岗位信息,填报一个岗位。
4、参加补充招聘教师的考生在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等环节中,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将在填报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5、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相关补充招聘信息将在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政府网永春教育专栏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永春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
监督电话:0595-23898249。
7、本通知仅适用于本次补充招聘,未尽事宜由永春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3880266。
附件:2020年永春县公办学校第二轮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永春县教育局
永春县人社局
永春县委编办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