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报考费手续(办理程序见附件2)。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考生按照属地原则于4月21日18:00前到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减免报考费手续,区直部门、银川市考生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一楼西面服务大厅)办理减免报考费手续。到现场办理有困难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代办,逾期不再办理。
6.结果确认。参加笔试岗位的应聘者办理了缴费手续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免笔试岗位的应聘者通过资格初审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农村特困大学生或城市低保人员通过减免报考费申请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报名结果被正式确认后,不允许再调整报考岗位。2017年4月23日18:00前未缴费的报考者,视作放弃报考。农村特困大学生或城市低保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减免报考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报名结果被确认的应聘者,笔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笔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开考比例达不到3:1(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的岗位,属于急需紧缺的,市、县(区)的由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意见,报所在地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区直的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取消招聘岗位有关事项,经由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在报名网站(“宁夏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报考费由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本人。对面向在宁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士官士兵招聘的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笔试。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与内容。基于事业单位不同岗位对人才的能力素质有不同要求,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医疗卫生类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150分,总分值300分;中小学教师类(D类)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基础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分值为300分。
1.综合管理类(A类)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应试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管理角色意识、分析判断能力、计划与控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2.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运用、数量分析、判断推理、综合分析等;《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3.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综合分析等;《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数据加工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4.中小学教师类(D类)
包括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类,考试内容为教育综合基础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
5.医疗卫生类(E类)
划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含口腔、医学检验、康复)、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含医学影像)、公共卫生管理(含卫生检验)六个类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与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综合运用医疗卫生相关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二)笔试时间地点。2017年6月3日,同时在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和中卫市进行。
1.报考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3日(星期六):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报考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特岗教师招聘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3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教育综合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特岗教师”招聘笔试统一进行(使用同一试卷、在同一时间笔试)。
3.具体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三)报考免笔试岗位的应聘者,一般通过资格复审后直接进入面试。
(四)笔试成绩的计算。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D类)笔试成绩为《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成绩之和;中小学教师类(D类)笔试成绩为《教育综合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满分300分)考试成绩。
(五)笔试加分。
1.回族考生加5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3.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同一报考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六)笔试最低分数线划定。笔试结束后,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线,并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所招聘的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招聘单位另有要求的除外)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对生源少或者专业性强的岗位和面向在宁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服务人员、退役士官士兵招聘的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和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备案后,可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以上人员的实际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七)笔试成绩将于6月下旬公布,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八)提前面试(先面试后笔试)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笔试前两周内组织,并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六、资格复审
(一)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二)面试前复审。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证明材料,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四)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其公共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资格复审后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填写《2017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应聘者与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留存一份。面试人员资格复审结果报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