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
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现场资格复审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等额进入面试的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面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范围为初中相应学科,说课课题提前30分钟抽签决定。
3.面试相关事宜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嵩明网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
4.面试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的考生持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嵩明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向嵩明县教育局申请查分。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3.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面试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等额进入面试的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嵩明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4.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六、考察、体检
1.考察及体检由嵩明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2.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1.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嵩明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由拟聘人员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并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嵩明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监督电话
嵩明县教育局:0871-67914846
嵩明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0871-67920892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923537
附件1:嵩明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嵩明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