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考试内容、方式详见各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表”。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7日。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事宜在笔试成绩公示时通知。
2、资格复审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等后续招聘程序;因本人自愿放弃或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出现空缺的,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共同负责。
4、“专业要求”参照《2018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三)面试
1.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面试。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面试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面试事宜请在资格复审后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寻甸政务信息网等网站,查看面试公告。
3、面试方式、内容详见各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表”。
(四)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参加考试前须仔细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3、参加考试前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饮食,保持良好的心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考试。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寻甸政务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寻甸政务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寻甸政务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寻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寻甸县纪委监察局:0871—62662245
寻甸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0871—62662521
寻甸县教育局:0871—62663135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