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同时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期可以进行新报名、提交审核、缴费。查询期不再接受新的报名,但在报名期已填写过报名信息并保存成功尚未提交审核的考生,可以提交审核,但请注意只有一次机会,如果审核未通过将不能再进行修改;已通过审核的考生在此期间仍可通过支付宝缴费。
报考者咨询报名、考试等相关事宜请在工作日咨询(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一)考试内容、方式详见各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表”。
1、笔试时间:2018年5月27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上通知。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在笔试后登录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五华区人民政府网等网站查看相关公告。
2、资格复审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表”中“计划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等后续招聘程序;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因本人自愿放弃或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出现空缺的,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3、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共同负责。
4、“专业要求”参照《2018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
资格复审人选持笔试准考证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资格复审安排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审核单位将按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的办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本人近期半寸免冠照片1张;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2018年毕业生,因暂时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签署书面保证书,保证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⑤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职称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专业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⑦《昆明市五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现场填写)。
⑧本人签署的《诚信承诺书》(自行下载后,本人亲笔签署)。
上述材料需出具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规格纸张。
(三)面试
1、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须经资格复审合格。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面试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面试事宜请在资格复审后登录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五华区人民政府网等网站,查看面试公告。
3、面试方式、内容详见各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表”。
(四)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参加考试前须仔细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3、参加考试前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饮食,保持良好的心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考试。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五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五华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笔试,以加试成绩高的为参加考察及体检人选。
(4)公示期间,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申请查分。
七、考察、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查无实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二)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所报考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
(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关于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有关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四)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考察和体检阶段自愿放弃者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人选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和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五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人员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受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方案、招聘简章由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各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表”中“联系人及电话”。请在工作日咨询(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十一、监督电话
五华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871-64112908
五华区纪检监察部门:0871-63628562
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3589319
附件: 五华区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5日
附件:五华区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教育系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