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须经资格复审合格。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等额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报考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面试事宜,请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面试公告。
(四)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以在面试前一天至面试当天开考前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2.考生参加考试前须仔细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3.参加笔试时,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生超过笔试考试开始时间30分钟未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参加面试时,考生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报到,在指定地点集中抽取面试顺序号,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在相应候考室候考,考试结束后按照要求离开考点。
5.参加考试前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饮食,保持良好的心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考试。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招聘岗位学历条件为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考生免笔试,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面试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等额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果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下一阶段;招聘岗位学历条件为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进行面试加试。
(四)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七、考察、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二)考察由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局及各招聘学校(园)具体负责组织,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三)体检工作由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关于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有关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四)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学校(园)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考察和体检阶段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局及各招聘学校(园)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局:0871—63177972
中共盘龙区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0871—63184321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5614685
附件:1.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园)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 2018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
3. 昆明市盘龙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4. 昆明市盘龙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5.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 关于学历专业相关问题的说明
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25日